既然故事已经开了头,按理来说合格的作家只需要创造出角色,然后让他们在故事里自己做出决定就可以了,但今天还是让我多啰嗦两句吧。
在遇见马恩和头盔女以前,雁的人生就已经足够精彩了,他是个出生在贫民窟中的孤儿,能活下来也纯粹是幸运,但好运也没法变出面包。
因此在小小年纪的时候,他就已经犯下了累累罪行,这点也得益于在拉玛王国内接触魔法很容易,他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出色的天赋,并用在了歪路上。
盗窃,抢劫,诈骗,甚至还有谋杀。
这些犯下的罪孽像是泥沼般缠绕着他,即使到了如今,他掌握了远比昔日更强的法术,已经可以作为受雇法师工作了,但他还是没法摆脱往日的阴影。
这种影响既是心理层面的——使得他难以习惯做任何正经工作,也养成了他什么都不瞧在眼里的傲慢性格,同时更对财富没有抵抗力。
他当然不在乎报酬,因为真正吸引他的是救回公主的财宝。
没错,以上就是雁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没有其他不自然的原因。
很好,这些理由已经足够充分和了,不会引起任何人的质疑,不会有任何的角色认为雁出现在这里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雁自己也不会。
很好,让我们准备回到故事中吧,在很久很久以前,拉玛帝国还没建立,最初的帝皇铸造者即将登基以前,有片危险的树林中,藏匿着位可以追踪巨龙的神秘猎手,而那些觊觎拉玛王室财富的冒险者们,正在此地追杀这位“追踪者”。
不知道如果公主真的取得了王位,铸造者退位没能成为国王,我们的现在会是怎么样,但这些在此刻都并不重要,故事早就已经结束。
就像是故事中人物的命运,也早就准备好了结局。
在上个章节的过了五小时以后……
雁兴冲冲地跳了起来:
“我找到了,我已经搞明白对方隐匿的原理了,真是厉害的可怕!这时种我未曾见过的法术,用了某种近乎本质的方式拦住了我们。
“如果能研究明白,也许我可以想到某些厉害的隐藏法术……”
马恩和头盔女对于魔法原理都没有兴趣。
因此男人没有在意少年的兴奋: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找到对方了?”
雁猛地点了点头:
“嗯,她其实就在我们附近,只是用了帷幕伎俩挡住了,现在我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