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变了好几变。见过能吃的,可是没见过像王禅这么能吃的。
雷刑才是吃了个半饱,满桌子上超过五十道精美菜肴便都只剩下了一个盘子底儿,王禅吃起饭来直好似风卷残云一样,根本是筷不离手,期间张婕妤又是来来回回三四次,又吩咐了人将席面上的酒菜撤换了几回,到了后来干脆让人抬来一只烤全羊,一只黄金乳猪,还有一桶的米饭摆在王禅身旁。
这才算是勉强供应上了他吃饭的速度,但张婕妤也是累的香汗淋漓,看向王禅的双眼就好像是在看一头人形的怪兽。
就是刚才那些饭食,已然足以供应七八条大汉放开肚皮来吃的分量了,但还不够王禅一个人来吃。
“王禅,你这么吃东西,就不怕消化不良,把自己的胃撑坏了?早知道你这么能吃,我就该带你去市里面的海鲜大排档叫你扫荡一番,好么,这红袖林的饭菜进了你肚子,怕是到现在都还没有尝出什么味道吧?”
雷刑看到王禅这么能吃,顿时心惊肉跳,眉头直皱。
“无妨,咱们练家子,练得就是气血,体力雄壮,无病无灾,尤其这牙口锋利,吃一口东西,常人要细嚼慢咽,我们却只要三两口就能嚼的粉碎,加上消化吸收的好,真要像是普通人那样吃饭,怕是一天三顿饭都要连起来吃了。你现在的功夫只在皮毛上,还未能联通气血根本,否则你吃起来也和我一个样。”
王禅一手扯下一条羊腿,大口咀嚼着,雪白的牙齿在宫灯的映照下竟是散发出如同山林猛兽一般的森森寒光,他手里的羊腿落在他嘴里,居然连肉带着骨头都一并撕扯下来,咯蹦咯蹦咯蹦的嚼碎后,全都吞了下去。
要知道凡是武功高手,本身就运动量巨大,食量比起常人要大得多。尤其是王禅这中练习十三太保横炼功夫的人,易筋锻骨,练通了全身上下的气血毛发,滋养周身,体力强大的不可思议,胃肠蠕动起来的力量惊人,吃起东西来自然是无人可比。
据说清末民国的时候,民间高手层出不穷,在沧州地界武术之乡,一顿饭就能吃掉整只羊,半头猪的高手,绝不在少数。那战国时候的赵国大将廉颇,垂垂老矣的时候还能一餐吃得一斗米,十斤肉,可见习武之人全是真正的大肚汉。
而且王禅也是个自由惯了,不喜被人约束的人,就算是在山中,每一顿饭也都是要有大量的肉食来补充体力,一张嘴可是刁得很。过往十几年里,被他打杀的那些山中猛兽,虎豹熊罴,除了一身毛皮之外,几乎都是被他吃了干净。习武之人固然拥有远超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