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拿不到全国的前十名,没资格签约明湖文化,也不怕的,自己回头主动上门,找李谦赔礼道歉去,告诉她,自己已经知道错了,以后甘愿任凭他安排。他要自己怎么样,都绝无二话!
当然,能像现在这样,拿到第二名,直接签约,自然是最好!
前十名另算,本届《超级女声》的第十一名到第三十名的选手,都得到了一份明湖文化演出部的演出合约,为期两年。
明湖文化会视其表现和进步程度,考虑下一步的合作,也就是说,理论上,她们只要表现好、进步大,也有机会在未来拿到一份唱片约。
而第四名到第七名,则是除了这一份演出合约之外,还每人得到了一份有限唱片约,即明湖文化会在接下来的两年内,陆续为每一位歌手制作一张单曲碟,去打榜、试水,到时候看她们各自的打榜成绩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决定是否更换为新的唱片约。
只有前三名,是直接拿到了一份五年三张专辑的唱片约!
当然,明湖文化乐于发掘新人,但从不做慈善家,该对新人下的刀子,是一点儿都不会心软的——事实上,明湖文化在业界声名赫赫,别说对新人了,就是对已经成名的歌手,甚至大腕、巨星,都有着极强的吸引力,靠的也从来都不是相对优厚和自由的合约。
明湖文化的合约,一向都是业界中游水平,不优厚,也不算霸道。
当然,新人嘛,别管哪家公司,肯定都是霸道的。
尽管在实际执行的时候,偶有越界,只要不过分,公司也不会跟你太过计较,但合约就是合约,不收拾你,不代表不能收拾你!
正常情况下,只要有选择权,是没人愿意签这一类合约的!
可问题是,明湖文化的制作、发行和造星、捧人的能力,实在是太强大了,不管你是庄美月和格日楞、赵源那样的纯新人,还是廖辽、何润卿、周嫫这样本来的巨星,只要签到明湖文化,妥妥的至少升一级!
合约严一点、条件苛刻一点、分成少一点,又算得了什么?
在别的公司,你拿10%,甚至12%,那简直是吹不完的牛逼了吧?可你卖三百万张顶天了,来到明湖文化,廖辽全公司最高,12%,何润卿、四大美人拿10%,玫瑰力量火到那种地步,才9%,庄美月之类纯新人出道,对不住,5%,后期卖的太好了,有奖励加成,到手也就6%!
圈外人乍一听,会觉得这个分成比例简直不要太黑!
可圈子里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