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进入十二月份,整个北半球都开始进入冰天雪地的节奏。 但约翰·戴斯却一天比一天更觉得自己内心火热。 圣诞节即将来临,在北美地区,商家们已经开始纷纷搞起了各种动作,不知不觉的,节前气氛开始有了,甚至整个北美地区都开始进入了圣诞节奏。 与此同时,在发行协议签订之后,哥伦比亚迅速进入工作节奏,时间刚刚进入十二月,与《葫芦娃》有关的相关宣传就已经开始出现。 因为明湖文化方面的硬性要求,这部电影被定义为“一部来自中国的合家欢动画作品”,在哥伦比亚的相关宣传中,它被宣传成“一段来自古老而神秘的东方国度的神奇故事,一段兄弟合心对抗邪恶的故事”。 李谦对于这些宣传方案,没有做丝毫的干涉,但是约翰·戴斯始终在追这件事,而这套宣传方案,据说也是由他和哥伦比亚方面一起合作,才最终敲定的。 对待《葫芦娃》的宣传和发行,他表现得异常用心。 在当初发行协议的谈判中,就是他一再的要求,才使得东方梦电影公司最终获得了入场权,将由东方梦电影公司提供额外的五百万美元宣发经费,也将《葫芦娃》的宣发经费总额,由原本的只有一千万美元,提高到了一千五百万美元的级别——但发行的分成之中,东方梦电影公司将只会获得20%的分成! 而这还不是最关键的。 更重要的是,投入一千五百万美元进行宣传和发行的《葫芦娃》,在上市之后未必就真的能卖出多少票房,对于东方梦电影公司来说,投入五百万美元参加到这场宣发之中去,要想把这五百万赚回来,都很难! 所以,哥伦比亚方面看待约翰·戴斯,估计像在看傻子,而东方梦电影公司内部,对此也是小小的有些议论。 但是,东方梦是由李谦个人控股的,约翰·戴斯以管理入股,拥有8%的股份,而李谦又授权他全权管理这家公司,所以他要这么做,没人能反对。 就是这么傻的一桩生意,就是这么一桩很可能会眼睁睁地看着五百万美元赔掉的生意,约翰·戴斯这样一个好莱坞的老生意人,居然毫不犹豫地做了。 李谦得知之后不过一笑,但齐洁当时就说:“将来如果拿下了哥伦比亚,这个人绝对不能做总裁!” 李谦点头称是。 不过,有这么一个愿意拍自己马屁——尽管其实是拿自己的钱拍自己的马屁——还是挺不错的。 而且问题是,他很知道马屁该往哪里拍! 给《葫芦娃》的宣传升格,就是一次哪怕赔了,自己这个老板都会高兴的生意——以后谁再说欧美国家的人都不会拍马屁,李谦都绝对不会相信了。 十二月九日,纽约曼哈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