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功名而免除税赋的田产,一些稍有些权力的富户简直将县官不当官,哪怕“三十税一”的税粮都不愿意缴纳。
自古是“朝中有人好做官”,但如今是“朝中有人好逃税”。不说下场毛毛雨就是水灾,三天不下雨就是干旱数月,能征税粮六成者的县官都能得到优评。
亦是如此,纵使江浙是富得流油,拥有百万家财者不在少数,但征收上来的税粮却是越来越少。
现在对江浙富户进行追讨,确实能够增加大明财政的收入。只是这个办法亦有弊端,那就是会致使当地官府逼迫贫穷之家,从而衍生家破人亡的惨境。
正是如此,兵科给事中刘体乾上疏反对征收旧税粮,搬出了苏轼的观点“丰财之道,惟在去其害财者”,矛头直指老生常谈的冗吏和冗费二项。
这冗吏并不是什么书吏,而是公务员的泛指,指那些领取朝廷俸禄的人员,即所谓的“害财者”。
列举出来的数据亦是耸人听闻,汉代七千五百官员,唐代一万八千官员,宋代权冗至三万四千官员,本朝自成化五年武职已超八万员,加上文职共达十万余。
“今边功升授、勋贵传封请封,机构添设,大臣恩荫,加以厂卫、监局、勇士、匠人等等,岁增月益,不可悉举,多一官则多一官之费。请严令各部,请革冗滥,将可减俸银无数。”
矛头直指这些被誉为“害财者”的公务员,然而到户部进行商议这个方案时,却没有将矛头指向官员、勋贵、厂卫等,而是请汰“各监局人匠”。
大明的工匠可分为轮班工匠、住坐工匠和军匠三大类,其中大部分都属于地方的轮班工匠,而住坐工匠和军匠则是服务于朝廷各类衙门和军卫所。
前者的人数众多,且是自食其力,暂且不提。而后者便是此次朝廷要“征讨”的对象,因为住坐工匠和军匠都有着月粮或直米的待遇,朝廷要进行供养。
洪武十一年,朝廷明文规定:“在京工匠上工者,日给柴、米、盐、菜,歇工停给”
洪武二十四年,全国经济已经恢复,进一步规定:“凡在内府役作的工匠,量其劳力,日给钞贯”。
永乐十九年,朝廷另又发出了一个按月支粮的法令:“令内府尚衣、司礼、司设等监,织染、针工、银作等局南京带来人匠,每月支粮三斗,无工停支。”
……
当下的工匠待遇有月粮和直米的分别,月粮是按月发给的,只要有名额,并按规定服役,就得享受,月粮由工部支付。直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