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色两部分。
本色俸禄通常发放米粮或白银。“折色”是把俸禄折换成别的东西,而“折色俸”是以折钞为主,同时还会折胡椒、苏木、布帛等实物。
以隆庆朝廷正七品官员为例,岁该给俸九十石米。只是实际发放本色俸共计五十四石,其中:米十二石,十五石米折银,七石米折绢;折色俸共计三十六石,其中:十八石折布,十八石折钞。
原本年俸就已经是历朝最低,结果其中两成还用坑人的大明宝钞来取代,折色的绢、布通常没有什么大用。
不得不承认,大明的工资体系本就已经先天不足,结果朱棣抛出“折色”后,大明官员可谓是雪上加霜。
对此,顾炎武对明朝官员的工资体系抛出论调:“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
他认为明代贪污之风盛行,是因为俸禄不足以养家所致。
虽然这个论调存在问题,起码高薪养廉亦不见得可取,但明朝官俸既低还缩水,确实是一个致贪的重要因素。
只是单从这种工资体系便判定明朝官员很穷,那可能就过于武断了。
地方官员早前之所以拥护严嵩和徐阶这两任首辅,除了严嵩和徐阶都深得嘉靖恩宠外,便是严嵩和徐阶都极力向百姓加征加派。
这些加征加派都是向百姓直接征收白银,由于百姓交上来都是碎银,故而地方衙门需要将碎银炼制成银锭。
由于碎银难免存在杂质,故而地方衙门在规定的税银外,还会向百姓再多征收一些火耗银,以此弥补经火熔铸成银锭过程中所产生的损耗。
正所谓肥肉过手沾满油,因为损耗的数目谁都说不准,很多官员直接加征两到三成的火耗银,实际节余的火耗银便直接进了官员的腰包。
有人做过一项统计,一个中等县的火耗银收入便可以达到2700两,若是在富庶的江南则是更高,甚至能翻上几倍。
跟着还要各种缩水的九十石米官俸相比,这火耗银无疑是极度诱人,已然是地方官员的最大的灰色收入来源。
最为巧妙的是,这火耗银根本无账可查。毕竟百姓上交碎银的品质不一,哪怕是十足的纯银,他们亦可以说成是八成的杂银,多出来的火耗银自然进了自己的口袋。
有鉴于此,地方官员哪怕没有跟地方豪绅狼狈为奸,单是火耗银这一项便能让他们吃得满嘴是油。
只是京城的官员一直都饿着肚子,对地方官员的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