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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二章 好儿子(1 / 1)

留下镇今儿个发生了一起当街刺杀案,坞堡主田荣被刺了,重伤。无巧不巧的是,刺客行刺时,恰逢镇南关总兵大人金术可在旁边酒楼里“微服出巡”,刺客当即被总兵大人的护军生擒,入狱。金总兵安抚了人群,还做出了一些讲话,说大家只要到了这里,无论是楚人的兵还是楚人的凤巢内卫,都没那个资格再放肆。白天引起的波澜,在入夜后似乎也得到了抚平;今夜,月明星稀。郑凡和剑圣两个人坐在留下镇坞堡的一座塔楼上,二人面前摆放着一张棋盘。王爷执白,剑圣执黑,一番搏杀之后,王爷笑道:“双三了。”剑圣点点头,这一把五子棋,他输了。剑婢和天天走了上来,剑婢端着茶壶,天天端着果盘。姬传业没一起上来;郑凡留意到了,但他没问。大燕的太子,如果因为白天自己教训了他,现在就不愿意来见自己,那这个太子,未免也太不经事了。姬家的种一直不错,不至于到这一代忽然就垮了。天天先开口道:“爹,弟弟去找金将军道歉了。”白天是白天的,晚上是晚上的;一个人前,一个人后;如果只是明面上过得去,那白天就可以了,可问题是,接下来金术可是他们的师父,晚上私下第,必须再补上。天家无情,但偏偏天家又最重礼,只是天家的礼,普通人没资格享用到。剑圣一边伸手捡回棋子一边道:“白天你是否太严厉一些了?”郑凡也在捡着棋子,笑道:“怕了?”这里的怕,肯定不是指的剑圣怕,顶尖的江湖剑客,虽说没办法搅风搅雨去抵挡住那真正的浪潮,但至少可以做到退一步海阔天空;怕,意思是剑圣在替自己怕。剑圣反问道:“那孩子城府深,是能想清楚事儿的,他知道你是为他好,但毕竟是皇帝。”一个皇帝,以后回想到今日这一幕,会是怎样的感觉?郑凡摇摇头,感慨道:“我和他,我和他老子,走到这一步了,情分,是有的,但早就不是真的看情分了,我不是那种人,但在这个台面上下这盘棋,就注定得跟着这个规则在转。若是我真的没棱角,对朝廷忠心耿耿;若是大燕的局势更好一些,缺了我晋东也不会乱,乾楚也不会闹腾;京城的姬老六,怕是会毫不犹豫地给我赐一个体面的结束。然后,再到我的陵前,带一壶酒,抱着我的墓碑,一边哭一边跟我说话,倾诉他的难处。”剑圣闻言,似乎是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随后点点头。郑凡看了一眼天天,道;“没撕破脸,大家就都还珍惜着,我和姬老六早就达成了默契,这一代,我们俩要做的,就是将乾楚平灭,再将那些小国敢称孤道寡的,也都一股脑地荡平,再造一个诸夏一统;所以,骨子里、本质上,大家都心照不宣了,但面子上,还得玩儿一出含情脉脉。倒不是为了演戏给天下人看,而是既然知道彼此无法改变,也不可能强行干预,都互相被对方胁迫着;既然反抗不得,那就选个舒服点的姿势吧。”天天眨了眨眼;剑婢俏脸泛红;王爷在清空好的棋盘上,于中央位置再落一子;子落棋盘,带响,清脆;明明下的是五子棋,却硬生生地下出了“天地大鹏”的感觉。王爷很喜欢这种调调,继续道:“到底是兄弟家的孩子,搁我这里养,除了吃喝不落,做人的规矩,也得教一教,好歹搁我眼前也有阵子,‘干爹’‘干爹’地喊着,虽然我没往心里去,但好歹混了个眼熟。他爷爷当初对自己的儿子是怎么用的,老三送出去被我废了,就图一个让靖南王消消气;在湖心亭关了几年,好不容易放出来,又来了一出死得其所。别看姬老六对他爹那是一肚子脾气,但他坐那个位置上后,本就肖父的他,怕是也快和他爹差不离了。区别在于,他可能不会愿意真拿自己的儿子当小鸡儿,说宰喝汤就喝汤吃肉就吃肉,但这小子要是脑子里再有什么‘民族大义’,姬老六要是发现了,为了他家的天下,为了大燕的一统与未来,差不离是个终生圈禁。”剑圣笑道:“还小嘛不是。”郑凡摇摇头,道:“他不一样,他是国本,这世上能教他做人做事的,也就我和他老子俩人而已。再说了,太子,未来的皇帝,寻常孩子上房揭瓦无非是下雨天家里漏个雨打湿两床被,他可是会捅破这片天的。唉……”郑凡伸手,招了招。天天会意,主动上前,让爹摸着自己的脑袋。“还是我家天天乖巧。”天天露出了憨厚的笑容。郑凡知道,这孩子打小儿心里就明白,但能藏得住事儿。“爹,弟弟比我小哩。”天天还在为太子说话。“当他爹坐上龙椅的那天起,他就算还在吃奶,也已经比世上九成九的人,都大了。”郑凡伸手掐了掐天天的脸蛋,要是没有碰到自己,预言中,天天这么乖的孩子,日后会成为颠覆大燕的祸乱存在。不过郑凡不是雄霸,不会因预言什么的变得患得患失,在他眼里,大概对预言和天天的关系,感觉上就是:我儿牛逼!“啪!”剑圣一子落下,成了。郑凡摇摇头,只顾着说话,棋盘上分了心,道:“这棋盘当真是如人生……”剑圣瞥了郑凡一眼,道;“下个五子棋,也能引出人生感悟?”“嘿,你不信?”“信。”……“太子殿下的心意,末将是信的。”房间里,金术可和太子相对而坐,全是跪伏在蒲团上。楚人喜欢跪坐的礼节,留下镇楚人多,所以这里的装饰陈设,也是按照楚风来。“今日干爹教导的是,传业会悔改思过的。”传业再度叩拜下去。金术可只能依葫芦画瓢,将同样的礼数回过去。太子是真的想改,这一点金术可可以感受出来。再妖孽的孩子,他毕竟还只是个孩子,很难骗过的久经沙场的大将。“殿下真的可以不用再为这件事介怀了,其实………”“师父可直言,传业听着。”金术可脑海中原本浮现出的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画面,在那个画面里,自己陪着王爷刚刚拿下了一座乾人的堡寨,结果乾人的堡长在那里做了一个红帐子,有很多姐们儿。金术可记得当时自己和那些蛮族同伴们,看着这些衣不蔽体的乾地女人,怕是眼睛里,都放着红光吧。但就在那不经意间,他却看向了坐在那里的王爷,哦,当时的王爷还只是守备,却手握着对于他们的生杀大权;王爷也留意到了他们的目光,而王爷脸上所呈现出的,是一种……厌恶。在那一刻,金术可内心忽然一惊,马上收起了自己一切不该有的心思。其实,换句话来说,在当时王爷的心里,某些想法,怕是和之前的太子殿下,是一样的。这一幕,只能烙印在自己心底,成为永恒的秘密,不可能再说与其他人听的。所以,在金术可看来,王爷对太子的生气,并非因为太子的想法,而是因为他有这个想法却表露了出来,流于行动。如今,自己也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一方大将,严格意义上,也属于封疆大吏的一批,成为上位者后,就越是能懂得内心想法其实和自己这个人,完全是两码事的道理。“殿下,我们可以开始上课了。”金术可岔开了话题。“上课?”太子有些诧异,今晚,就开始上课了?金术可拍了拍手,外头,有几个甲士,押着白天行刺的那位紫衣女人进来。女人被上了枷锁,甲士一脚踹中其膝盖,迫使其跪了下来。不过,女人依旧倔强地抬起头,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金术可。金术可的模样很好认,蛮族人的面孔,再加上身居高位的气质,这类人,是刺客最喜欢的目标。“你早就知道我在这里。”金术可看着女人,说道。她笑了,道:“你现在才知道这些,已经晚了。”金术可摇摇头,道:“是本将,让你知道的。”女人愣住了。这时,太子站起身,走到金术可身边,金术可也随之从跪坐改为起身。“师父,她是谁?”“是刺客。”“那她为何要在白天……”“末将不知道。”“额……”太子。“末将只知道,她,或者叫他们,是来刺杀末将的,无论中间发生了什么,他们都会这般做,所以,过程,可以不去考虑的。这也是末将教太子兵法上的第一堂课;两军对垒时,大多数情况下,那些眼花缭乱的手段,都只是为了最终的一个目的;我们可以看不清楚对方的手段,甚至被对方弄得一头雾水,不过,只要我们抓住了对方的目的,最坏的情况,就是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只是,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在敌弱我强时。”姬传业行礼道:“徒儿受教。”女人留意到了这个孩子,确切地说,是这个孩子身上的衣服。白天时,郑凡不会穿蟒袍,也没着玄甲,太招摇,太子和天天也是一样。晚上,当然也不可能穿;但这睡袍,天家的制式也是截然不同的,镶嵌着金丝的边纹,再加上在火烛下清晰可见的龙的绣针;“他……他是谁……”女人开口问道。金术可微微一笑,没回答,而是伸手向前。太子有些兴奋地舔了舔嘴唇,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干爹的形象;只见太子殿下上前一步,尽量让自己有种温润如玉的感觉,再微微提起下颚,道;“本宫,姓姬。”姓姬,还自称本宫,当世只有大燕太子了。只是,女人接下来的反应却让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的太子殿下很是……无奈;女人发出了一声惊呼,但并非惊呼:燕国太子为何会在这里!而是近乎惊恐地咆哮道;“平西王也在这里?”……“来,抬起头。”躺在担架上的田荣抬起了头,他不清楚自己为何会被抬到了这里,而且还被送到了这座哨塔上。在他面前,坐着两个人,他们应该是在下棋。一个男子,手里把玩着一枚棋子,饶有兴趣地看着自己。“田荣是吧,白天为何会被刺杀?”“您到底是谁?”田荣没回答,而是试探性地问道。“是我在问你呢。”“你是金总兵的人?”“姑且是吧,现在,能回答了么?”“我被凤巢内卫刺杀了。”“为什么?”“因为我为大燕办事,为平西王府办事,为金总兵办事,为凤巢内卫所恨。”“哦。”郑凡点点头,看向天天,问道:“你信么?”“孩儿……不信。”“为何不信?”“如果是这样的话,爹不会命人把他抬到这里来。”“这个回答,取巧了。”“是。”郑凡指了指田荣,对天天道:“他只是个傀儡,是被金……你师父,摆到这留下镇明面上的傀儡,其实,他没什么实权。这一点,凤巢内卫肯定也是知道的。他们在这里杀人,代价很大的,为什么要杀一个无用的傀儡呢?”“……”田荣。郑凡继续道:“大白天的杀人,还穿着那般显眼的衣服,最重要的是,一剑刺下去,竟然还没能刺死他,故意留了一手。田荣啊,你胸口也有一块石头么?”田荣显然是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的,但他脸上,已经逐步呈现出一种骇然的神情。“天天,爹告诉你他们在干什么,他们,在很高调的找人,他们知道你师父到了留下镇,想对你师父动手,但在动手前,他们想确认一下,亦或者说,想再摸一下底细。而当街刺杀这里的坞堡主,很直接,却也很合适。”“孩儿明白了。”“其实招数,并不算高明,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赶急的活儿,很难做得漂亮,毕竟,他们清楚自己也就只有这一两天的时间,根本就无法从长计议。”“你到底是谁,你到底是谁!”田荣喊道。郑凡笑了笑,道;“你现在说‘竟然是这样,那金将军很可能有危险’,似乎,更合适一些。”“我这么说,你就会这样信么?既然不信,我为何还要多此一举,让你们这些燕狗看笑话?”“也对。”郑凡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金术可要被自己调走了,但金术可以前有一些布局,所以想要在调走前,先收个网。镇南关大肆吸纳楚地流民,这里头,必不可免地会被掺沙子。既然要调任了,就先将这些沙子,抖一抖。田荣喃喃道:“你到底是谁,你到底是谁!”郑凡没回答,而是起身,牵着天天的手,在塔楼的一端,看向坞堡内。“其实,爹一直觉得,留下镇这个名字不好,太直白了点。”郑凡说道。“孩儿也这般觉得。”天天点头。“但不打紧,北封郡有一座大城,是郡城,叫图满城,图纸的图,满足的满,图满,所图得满意,寓意倒是不错。但在以前,它叫屠蛮城,屠杀的屠,蛮族人的蛮。可能,咱们现在脚下的这座坞堡,在以后,也会成为真正的城镇,人口兴旺,商旅发达,所谓的留下镇,会变成留下城;在文人的诗篇里,会说它人杰地灵,人来了,就不想走,想留下。亦或者,这里会诞生一些美丽的故事,演绎出一些戏本子,什么爱情故事啦,情郎啦;人来了,心就留下了,呵呵。”天天抬头看了看自己的父亲,又看向下方的坞堡,似懂非懂。而这时,下方坞堡内,一股暗流已经浮出水面。自流民营里,坞堡的护卫里,他们从夜晚中苏醒,从藏匿的地方抽出兵器后,开始聚集。由几个,变成一股,再由几股,变成一大股,他们于黑暗中,无声地包围住了一座宅子。而在那座宅子后院内,金术可推开了门,身后,站着姬传业。金术可伸手,姬传业将手搭在金术可的手掌上。“殿下,怕不怕?”“师父,我姓姬咧。”身为蛮族人的金术可点点头,是啊,姬家的儿郎,真没几个是孬的。……“其实,这些,没什么好怕的。”郑凡指了指下方,对天天开口道,“大势在我,如今一座镇南关,一座范城,东西可呼应,只要我晋东大军还在,楚人想对任何一地动手,都得做好起码三倍以上的兵力才能稳妥,而我,仅仅需要在这两地布置适量的兵马即可。儿子,这就是势。是你亲爹当年不惜打国战,也是拿下镇南关的原因。是你爹我,不惜一切都要千里奔袭驰援范城的原因。所以,楚人很难受,相当于有两把刀,一直架在楚人的脑门上。他们无力,他们更不敢集结真正的大军来扳回局面;眼下,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小打小闹的搞一搞刺杀了。你说,他们可怜不可怜?”天天摇摇头,道:“爹,是因为楚人在正面打不过爹你,所以才只能这样,不可怜,因为这是他们应该受的。”“好。”郑凡弯腰,将天天抱起,让天天爬上自己的肩膀,坐在自己肩膀上。上去后,郑凡作势身子微微一晃,笑道;“儿啊,重了,哈哈哈。”天天手扶着郑凡的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跟着笑着。此时,下方坞堡内,也就是在那座宅子内,忽然火把林立。数目庞多的甲士,其中还夹杂着大批王爷的锦衣亲卫忽然杀出;他们装备精良,他们武艺高强,他们训练有素配合默契,而且人数还占据绝对的优势,当他们扑向这些楚人奸细时,等待这群楚人奸细的结局,其实已经注定。喊杀声,一时沸腾,惊醒了整座坞堡。塔楼上的这对父子,则像是在欣赏着社戏烟花。触景生情之下,郑凡忽然开口对坐在自己肩上的儿子道:“儿子,答应爹一件事。”郑凡本是触景生情,想对天天说一句,自己得过好自己,和太子弟弟相处时,可以交朋友,但千万不要真成了那种铁发小长大后为兄弟两肋插刀。也就是碰到自己,讲人情却又不讲原则的主儿,他姬老六毫无脾气;但他老姬家,是有这个传统的;他可不想天天成为下一个田无镜。但没等郑凡说话,天天先开口道:“爹,你先答应孩儿一件事。”“好,儿子你先说。”天天抱着郑凡的脖子,弯下腰,将自己的脸贴着郑凡的脸,道:“爹,儿子重了。”“那是爹开玩笑的,你爹我好歹是个五品武夫绝世高手呐!”“爹,儿子长大了。”“嗯,我家天天,长大了。”“爹……”“爹在呢。”“以后爹哪天想吃沙琪玛了,就跟孩儿说,孩儿,去帮爹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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