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被审核了,大家先看150吧,后面应该会放出来)
吃完早饭,林木和莫君出了门。
今天上午要去广告公司,宠物店的招牌和店内软装要换一下。
另外,林木还有一个想法:让莫君当水陆宠物店的代言人。
当然,这个代言人并不是那种大张旗鼓地把海报到处贴。
一是没那么多资金,二是莫君的身份不适合太过于张扬。
林木的想法是由他给莫君拍一组照片,然后交给广告公司设计成海报,只贴在宠物店的门口和店内。
这样应该能吸引不少路过的人。
至于在网上宣传什么的,还得等老爸林永刚那边同意帮忙把莫君的身份证给补办上之后,才能光明正大地扩大宣传。
到时候在论坛上、微博上把莫君的广告海报一放出来,说不定宠物店还会变成网红打卡地什么的。
那就美滋滋了。
“你在笑什么?”
林木正想的开心,旁边传来莫君冷冷的声音。
“没什么,我在想店里的事。”
林木连忙道。
“当真?”
莫君的声音更冷了,显然以为他还在“回味”自己昨晚的丑态。
吃早饭的时候,在莫君的“淫威”之下,林木老老实实地把昨晚发生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当莫君听到自己酒后的各种荒唐行为之后,整个人都变红了,像只煮熟的大龙虾。
拳头捏的咔咔作响,餐桌差点都被锤了个洞。
莫君逼迫林木发了毒誓,绝对不把昨晚的事透漏一丝一毫给其他人,这才作罢。
此时林木见她柳眉倒竖,杏目含煞,知道女剑仙还处于恼羞成怒的状态中,连忙一本正经地道:
“真的,我在想公事,知荷你也应该改改,别老是工作的时候想私事儿,太不专业了!”
反倒被这贼子数落了一通,莫君有点发愣,见他已经背着双手往前走了,连忙跟上去。
两人去广告公司确定了新招牌的设计方案,林木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含安装费1200块搞定。
弄完已经接近中午了,林木说去东方广场吃饭,莫君不愿意,说浪费钱,两人便买了菜回家。
莫君手脚麻利地炒了一桌三荤两素,菜品数量和寻常人家差不多,就是每道菜的分量要多个一两倍。
用莫君的话说,这样既能让她吃饱,又不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