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不怕王越欺身硬进。
以他的杖术,那才是远攻的最大威力所在。
但是持杖而攻,空间是关键。雷克斯刚刚和王越硬拼一记,气血翻涌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这一后退立刻就显得有些仓促了。
结果,王越跟身一进,好似附骨之躯,砰的一脚踏在地上,顿时踩的路面开裂,同样又是一个龙折身的架子,行进如风,抬手如电,不等雷克斯后退,人便迎头赶到,呼呼两掌,立刻化为近身肉搏的擒拿。雷克斯的速度没有王越快,这一退已是倾尽全力,虽是勉强避开了这两掌,下一刻却被王越一把抓住了他手中的木杖。
当下立刻大惊失色。
王越的体力在搏杀中几乎是无解的存在,雷克斯原本就对王越有过一番了解,刚才又亲身体验了一把,当然就知道自己不可能在力量上胜过对方。木杖一被王越抓在手里,那就代表已经要失去了,是以关键时刻也不敢怠慢,手中木杖刚是一顿,他立刻松手下摆,同时脚下一翻,猛烈上踢。
吧嗒一下,小腿翻卷如龙。
雷克斯的上身不动,小腹紧缩,突然这么一脚踢上来,全凭腰胯发力,动作虽然剧烈,但连肩膀都没有晃动一下,可见他的腿功之强悍,几乎已经练到了出脚无影的地步了。
而这一下上踢,也是在王越抓住他木杖的一瞬间,属于典型的败中取胜招。
一般人如果在这种情形下,见识不好,明知道木杖马上就要脱手,多半的人都会本能的较力争抢,不会放弃手中的兵器。就算有那识时务,当机立断马上松手的,肯定也会立刻抽身后退,而不是像雷克斯这样,竟是反其道而为之,能有这么清醒的头脑,用出这种败中取胜的招数来。
可是他的功夫到底还是和现在的王越差的不是一点半点。一脚翻卷,雷克斯只觉得脚下剧震,砰的一响,就仿佛踢在了几吨重的铁块上。
“该死,是他的膝盖!我的脚被他夹住了?”
却原来面对他这一脚,王越的应对办法也很直接,就是那么双膝一夹,一下就断去了雷克斯上踢的去路。而且他的筋骨如铁,雷克斯当然也踢他不动。
而雷克斯虽然不知道王越这一夹腿的目的所在,但先前吃了个亏,至今心有余悸,一招失利之后,顿时就生出了后退之心。这一次要杀王越,也不是他一个人来,后面还有孟菲斯和武田真司在,只要再往后一退,三人联起手来,王越再厉害也奈何他不得。
因此,他也顾不得多想,脊背向后猛然发力,腰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