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没有当场答应签下阿迪达斯的合约。
原因是这样吃相有些难看。
人家一拿合同给你,你就直接吃下,这还要不要脸了?
不管外国人是怎么样的,但华国人没办法这么直接。
但沈欢也知道,现在nba的比赛就剩下这么一个多月了,如果他拖拖拉拉,不适合阿迪达斯的宣传。
如果阿迪达斯没有趁着这一届的nba季后赛大赚一笔,给他的那么多钱,绝对是太浪费了。
所以沈欢告诉瓦特纳德,自己今明两天之内就会给他答复。
瓦特纳德心知肚明,这单子十有八九是拿下了。
毕竟从昨天到今天,无论是耐克还是别的运动品牌公司,根本就没有像自己一样的积极。
沈欢只要有意,那么一定会签阿迪达斯。
况且自己这边的诚意如此足。
哪怕是各种条款多了一些,却都保障了双方的利益。
这样的合同,才有可能持久和正确的执行,相信沈欢也一定能看出这一点。
瓦特纳德离开的时候,已经八点过了。
沈欢今天太早去科比那边,回来又和他谈合同,都没有出门锻炼。
于是收拾了一阵,沈欢便在整个社区里面跑了两圈。
等到9点左右,沈欢跑回了自己的别墅时,发现门口又站着一个人。
一个红头发的女人。
不用多瞧,第一眼沈欢便认出了这是谁。
“嗨,伊丽莎白!”
沈欢跑到她跟前打招呼道。
伊丽莎白奥尔森看着微微冒汗、穿着紧身运动衣的沈欢,眼中有着一闪而过的神采。
男人们对于身材好的女人,是绝对没有什么抵抗能力的。
同样的,女人们对于身材好的男人,也一样的没有抵抗力。
沈欢身高183,虽然在西方人这边个子不算高,但也绝对不是矮的。
不然阿汤哥号称173公分的身高,怎么也能在好莱坞出人头地?
而且绯红女巫也不高,她才168公分,比起麦莉塞勒斯还矮了一厘米。
她这样的身高,觉得自己和沈欢站在一起,那是非常的搭配。
当然了,她肯定不是因为几次的接触,就喜欢上了沈欢,爱上了沈欢。
而是觉得和沈欢相处,一点儿都不会尴尬和难堪,反而是很有意思。
至少这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