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好肉。
“家主,不用太担心,这人没得么子大碍。看他面色,显然是一口气赶了很远的路,又赶的急,加上多流了点血,心气一松,暂时晕过去了。”虎叔检查了一下对方的伤口,凭着经验对劝慰王世华,然后笑道:“不过,这人的心志坚毅不拔,看他虎口,也是经常打枪,是条好汉。家主,你从哪弄到的?”
“就在城门口撞到的,估计是我们王家派到别处的探子。”
虎叔一听,对站在门口,正好奇看过来的王二林叫道:“二林,你还看么子,没听见家主的话么?还不快去把你中叔叫来认认这汉子是不是我王家的人?”
中叔是负责家里情报工作。和大夫前后脚进屋,一见那汉子,就对王世华禀报:“家主,他叫王世杰,是我安排到雷公山去的。怎么?”
“我在城门口撞见他,他对我喊了句‘向家人马半道伏击了向鼎坤’后就昏过去了。”
一听这话,大家都知道这份情报的重要性,气氛为之一凝。都不说话,紧张的看着大夫救治王世杰。
这时,大夫已经将王世杰拖的精光,大家一看,集体倒吸一口凉气:这人身上最少也有上百道伤口,虽然都细小,但一多,就相当恐怖了。
大夫从药箱里拿出一把刷子,取出一个瓶子,将瓶子里的药水倒在刷子上,轻柔的给王世杰伤口上刷着。也怪,伤口一沾到药水,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向内收缩。
又给王世杰喂了颗丹药,再将一根银针旋转着插入王世杰的人中穴,王世杰的眉头立马微微一皱……
趁着这功夫,王世华让人去叫二虎集合一千人马。
大夫给他腰间盖上床单,擦了下额头上的汗水,起身对王世华笑道:“家主,这病人只是失血过多,又急于赶路,才至一时气血攻心而晕过去。普通人要这样,早就晕死过去了。不过,他也算是条好汉,居然憋着一口气,硬是跑了回来……我已经给他止血,等下熬点鸡汤,再加点老参,很快就能痊愈。”
人参这东西宝贵,像猴子、狗蛋这类地位高的护卫可以不经禀报就用,但普通的护卫和枪兵要想吃由家族提供的人参,就必须得到王世华或张翠云点头,否则,轻则挨鞭子,重则杀头——这是地位的表现,绝对不能乱来。
“恩!给他用最好的药。”王世华点点头,又看了王世杰一眼,问道:“他还有多久才能醒?”
“我在用针灸刺激他的感官,凝聚他的血气,稍稍等一下,我拔掉银针,他就能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