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的小老婆中,老三和未来的老四亲自带队,参加者全都是未婚女青年,这要招进去,还不得全乱套了?他要敢学孙膑,为整顿军纪把这两位美人给宰了,王世华绝对敢当霸王,把他全家五马分尸。
立马双目如铜铃般,火眼金睛地四处寻找王世华,结果,硬是没找到。
看着红粉佳人热闹纷飞,百姓们各个喜笑颜开,方华感觉脸上火辣辣地烧,突然,他脑子里灵光一现——有了!
“要当兵是吧?行!我成全你们。”
说完,招呼一个执事,让他去买头猪来。
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拿出把杀猪刀往木桩上一插,大咧咧地叫着:“你们谁敢把这头猪宰了,我就收她当兵。”
方华不了解本地儿女的霸蛮,还以为这些漂亮妹子跟大城市里的那些小姐们一样,看见血就嚎丧,又岂敢杀猪?
可他万万没想到,小梅姑娘冷笑一声,卷起袖子,招呼几个力大的妹子就地把猪放倒,等众妹子把猪抓牢靠后,提着杀猪刀从猪的左前腿一刀捅进去,正好刺破猪的心脏……这还好点,最多算个异类,可方华万万没想到,别的妹子不仅没人害怕,反而各个七手八脚的帮忙:找盆子接血,找架子准备挂猪肉,到旁边家里去烧水准备修猪毛……这哪是在杀猪,完全是在准备庆祝会。方华看的瞠目结舌之余,立马就对本地妹子的彪悍劲头有了全新的认知。他不知道,要是到了战场上,本地妹子是敢提刀跟敌人近战厮杀的。
也就是这几年王家富裕了,才没人当场喊着要吃肉,要是放在放在以前,紧接着就该是大家分肉了,而一些小朋友就该留着口水在一旁等待分一杯羹。
这样漂亮而又彪悍的妹子,无论是战场上还是平时,都是宝贝啊:平时,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战时,她们就是最好的医疗队和担架队,逼急了,还可以作为预备队,真是一举数得啊!
就在方华准备不计后果的把她们全招收进去时,却见满手是血的小梅把杀猪刀往木桩上一插,淡淡地说:“原来女人当兵就是要杀猪,也太没意思了。姐妹们,抬着今天的战利品,走咯~!”
呼啦啦地一下,几十个妹子抬着百斤重的猪和一盆子猪血,欢快地扬长而去,留下了一脸郁闷的方华在那里垂足顿胸——又被调戏了。
“不像话,太不像话了……”
听到耳边有人如此说,方华下意识的点头道:“是啊!太不像话了,不过,她们要真当了兵,就凭这泼辣的性子,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