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北燕国大军,正不紧不慢的向着永安城前进着。网统领十万雄兵的并非北燕国的单于对其君主和领的称呼,而是他手下最骁勇善战,最残忍嗜杀的哈贾大帅。
这位哈贾大帅是出了命的杀人狂魔,他曾率领几名随从袭击过北燕国的一个部落,不仅将部落里的人全部杀光,还将所有人的衣服扒掉,扔进几口大锅之中烹煮,最后喂给他驯养的几头恶狼。
对自己国家的人尚且如此,他在赵国的种种恶行也就可以想象了。
他奉命率军攻打赵国,其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将赵国变成人间炼狱,一来满足他嗜杀的,二来将这里的财宝抢夺一空运回北燕国。
北燕国的地盘已经足够大了,他们不需要赵国的土地,只需要时常的过来掠夺,并“狩猎”这里的羔羊就会获得极大的快乐。
征服异族,将异族人踩在脚下,这在他们看来,不仅是荣耀,更是体现生命的价值。
永安城越来越近,他仿佛已经幻象到自己站在皇宫皇帝的宝座上,然后亲手将那些所谓的皇族一个一个处死,恐怕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他兴奋了。
原来三王爷的军师,此刻就骑马走在他的身边。
“哈贾大帅,您是我见过最勇敢、最威风的英雄,能成为您的谋士,这是我此生最大的荣幸!”
对于这老东西的奉承,哈贾显得十分受用。他哈哈大笑着,然后狂傲的道:“我哈贾是北燕国的第一勇士,杀掉赵国人就如同碾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只怕是你这谋士,并没有多少用武之地啊?”
老东西听此,赶忙笑道:“是是,哈贾大帅一路畅通无阻的便来到了赵国腹地,马上就可以入主赵国的皇城了。赵国人哪儿能是您的对手,小人能跟随大帅沾沾光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对于谋士这个称呼,不过是说给别人听的,我实际上只是您的一条狗!”
哈贾大帅一听,立刻忍不住的再次笑起来。“你这条狗,本帅还是很喜欢的。放心吧,只要你对我忠诚,狗骨头是少不了你的。哈哈……”
就在两人一边说笑,一边骑马向前之际,前往突然跑来一匹快马。“报……禀告大帅!前方探子回报,说是我们的野人大军已经……已经全军覆没了!”
此言一出,哈贾顿时怒目圆睁。“你说什么?野人兵团全军覆没?这不可能,赵国人怎能是野人军团的对手?是不是你们搞错了?”
传信的士兵听此,干咽了一口吐沫道:“大……大帅,此事千真万确!而且……而且听说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