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人的一根汗毛,就连一只蚂蚁也踩不死。
身穿的状态下,能不能让候选人同意推荐,就靠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了。
魂穿则相对容易一些,直接穿越成候选人身边的人,这样更有利于得到候选人的信任,忽悠起来事半功倍.
他能杀人,别人自然也可以杀他,死亡之后挂的也是原来的那个身体,自己则会回到现代,任务就算失败了,不过对金币已经作仅见肘的秦浩来说,如果任务失败,他穿回来也是被雷劈死的结局没跑。
秦浩查阅了一下,如果选择身穿的话,即使选择穿越成公孙瓒的仆人也需要花费十个金币,穿越成他老婆需要一百个金币,自己的手头实在太紧张,免费的身穿只能穿成他帐下一员连姓名都未必知道的小兵,还不如身穿呢。
于是乎秦浩压根就没有犹豫,果断的选择了自己亲自过去,不就是销售么,自己一个长年战斗在第一线的老猎头,还卖不出去个职位?何况公孙瓒在现在的工作岗位上都已经干不下去了。
“叮咚,选择身穿,是否确定。”
确定。
随着秦浩的确定,只见一道金光闪过,整个人又不见了,“娘的,总是这么突然。”
三国,易京城。
一代英豪公孙瓒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天下人闻之丧胆的白马义从已经全军覆没,手下将士逃的逃降得降,诺大的侯府只剩下小猫三两只,空有雕梁画栋,却已蛛网密布,许久没有打扫过了。
公孙瓒枯坐在他的白虎帐下,双眼无神,脑海中不知在想些什么,已经大半天没有说话了。
转过头看着铜镜中的自己,依然像年轻时候那么帅,只是鬓角已经染了霜白,眼角的细纹告诉自己,镜中之人已经活过四十多个年头了。
想起四十年里自己的一生,年少时鲜衣怒马,弱冠年纪就举了孝廉,很快就崭露头角,官运亨通,此后数次深入草原,多少次险死还生,每次带出去的兵都只能回来一半,几次三番终于组建了让天下人闻风丧胆的白马义从,杀得胡人不敢南顾,朝中文武倚为干城,封蓟侯,挥斥方遒好不风光。
再之后,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大起来的呢?应该就是封蓟侯的时候吧,从此之后就没顺过。
洛-阳城下战吕布的并州狼骑大败,丢了天下第一强军的名号,等到界桥之战碰上麴义的先登死士,更是折了手下全部的白马义从。
此后被袁绍追着屁股打,到了现在,易京已经弹尽粮绝,守城士兵死伤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