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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黑板与粉笔(1 / 4)

“马是集合,白马是集合内的一元素,白马属于马,白马又不等于马……”

如果说公孙龙之前的《白马论》,还在以世人不能普遍认可的特殊例子来吸引目光,通过赢得辩论让名家声名大噪的话,今日的《集合论》却与他过去的作品大相径庭。

按照长安君“与其把简单说复杂,不如试试将复杂说简单”的建议,公孙龙不再用暧昧不清的语言把人绕糊涂,而是开始由浅入深,将白马非马剖析开来。

他先把难以让人理解的辩题揭去神秘面纱,将其原理展示在众人眼前,而后再明言,这个例子并非特殊,而是普遍存在的。白马与马,黄牛与牛,男人与人,以上种种,都是集合问题,可以逻辑符号表示两者之间的关系。

等号、不等号,属于,包含于,被包含于,那些符号就被他用粉笔画在漆成黑色的木板上,一目了然。

虽然公孙龙已经尽量用词浅显,但对名实之辩领会不够的士人依然听得一头雾水,不过该听懂的人,却都听明白了。

曾经与公孙龙驳辩过的荀况和邹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一丝惊异。

虽说名家那套理论招致的攻击是很多的,但从未有人能让名家放弃他们的学说,他们不能,孔穿不能,墨家也不能。

可今日,公孙龙正在做的事情,却是将名家一直引以为傲的辩题彻底公开,露出了简单本质来。虽然公孙龙说话还是那么狂妄,但少了哗众取宠的诡辩过程,名家提出来的东西,好像也没那么让人反感。

齐国墨者陈丘也凑近过去,眯着眼瞧黑板上的符号,默然不言。

齐国墨家这些年彻底学术化,顺便把名家当成了最大的敌人。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为了在稷下有一席之地,可没少钻研公孙龙的理论。他们从概念上把名分为达、类、私三种,“达名”相当于最大的范围,如“物”;“类名”相当于普遍概念,如“马”;“私名”是限于对某一个体事物之称谓,包括专名或姓名,比如“白马”。

白马这个私名包含在马这个类名里,说白了,也有点类似集合和子集的概念。陈丘今天就打算抛出这个概念,本来要压公孙龙一头,谁料却先被对手提了出来……

这下就尴尬了。

一时间,墨家这边也无人反驳,因为公孙龙说的,正是他们墨家辩论一派在孜孜不倦证明的东西,作为一个广泛性概念的总结,也没什么好反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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