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勒穿好衣服出门,打算在地狱厨房里逛一逛,看看能不能遇到几个抢劫的倒霉蛋。
地狱厨房虽然没有哥谭那么人杰地灵、民风淳朴,但也不差。
席勒刚走到街角的便利店,就看见一个穿着黑色羽绒服、双手揣在口袋里的人走了进去,心灵感应能模糊的感受到他现在的情绪,席勒在这条街的对面盯住他,果然,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手枪,指着柜台后的老板。
席勒刚想走过去,他就看见,店老板从柜台下拿出了一把更大的枪,指着那个抢劫犯,那个倒霉的劫匪举起双手缓缓后退,一溜烟的跑出了商店。
好吧,看来他的运气不太好,遇上的第一个抢劫犯就是个笨贼,而且还是个新手,在地狱厨房抢劫,居然敢只拿手枪,这不被打成筛子就怪了。
席勒继续往前走,穿过排水沟的一个小桥,从一家老旧服装店的背面穿过去。
地狱厨房这地方和哥谭有些相似,他们虽然混乱、邪恶,到处都是罪犯,但也有一种迷人的活力和生命力。
在距离席勒诊所所不远的地方,就有一条着名的涂鸦大街,这里所有建筑的风格都是五颜六色的,房子的结构像是用各种各样彩色的集装箱堆叠成的,巷子又窄又小,各式店面也充满了上个世纪30年代的复古风格,就连卖热狗的小摊,那辆热狗车都是铁皮做的棚子,车身上涂满了各种各样夸张的彩色涂鸦。
不得不说,这种色彩斑斓的风格出现在这样的,贫民窟里,仔细想想觉得荒谬,但看上去却又十分和谐,比起哥谭,这里要阳光和活力的多。
如果说哥谭这座城市里有太多被邪恶和罪孽所裹挟的人,有太多以犯罪挣扎求生的灵魂,那地狱厨房,除了罪犯们之外,还有许多不想为世俗所束缚主动逃离秩序社会的叛逆者们,他们在这里活得自由自在又快乐,为这里带来与众不同的活力。
铁板上“呲啦”一响,热狗翻了个面,穿着橙色和红色交织的围裙的青年有着棕色皮肤和蓝眼睛,他扬了扬手里的铲子,然后转头,飞快的把薯角捞起来,他用一口墨西哥口音轻快的说:“要来点我特制的辣椒吗?保准让你清醒一整天!不收费!”
“你来自墨西哥?”席勒站在热狗摊前问。
“我说我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你也不会信的,不过事实就是这样,只不过是我妈妈带我偷渡过来的,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们越过了边境。”
墨西哥小哥的语气一直很欢快,和他制作热狗的动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