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在了布满哥特花纹的栅栏大门上,那上面挂着一个牌子,用花体的英文写着“戈登庄园”。
芭芭拉灵巧的翻过围墙,从花园中靠近庄园的建筑,又沿着排水管爬上了二楼的阳台,听着灯火通明的室内传来的声音。
“我父亲会出席我的表哥的婚礼,那时候我必须得回西西里岛,他不可能允许我不懂礼数缺席我表哥的婚礼,毕竟我订婚时我大伯来了……”
“但是演唱会活动的策划会议真的很重要!尹文斯!你在这方面格外有天赋,哥谭上哪里去找你这样博学多才的艺术家呢?”
“但我懂的是歌剧,又不是说唱。”
“总归是一码事!”
“好了,罗尹,你也别太着急了……”
芭芭拉听出这好像是戈登的声音,只不过没那么沙哑,听起来年轻了不少。
“我怎么能不着急?现在专辑势头正勐,要不了一周,公告牌必定登顶,极有可能冲击今年的格来美,这是哥谭旅游业突破性进展的大好时机……”
“那我们就把策划会议的日期往前挪一点……谁在那儿!”
芭芭拉刚往前迈了一步,就看到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挑开了窗帘,抵在了她的头上。
父女对视的一瞬间,两人都愣住了。
令芭芭拉感到震惊的是,戈登有点太年轻了。
当然,戈登也称不上是个青年,他比布鲁斯·韦恩大上不少,但“年轻”指的并不是他脸上少了几条皱纹,而是他的气质大不一样,简直精神奕奕。
芭芭拉印象中的戈登,早就与这座城市的风格水乳交融,上帝并没在这样恐怖的黑暗之中对他多宽限一点,他就如所有的哥谭人一样疲惫苍老,只是还没像他们那样麻木。
但这也不是没有道理,哥谭最后的良心的生活被浸泡在无端枉死者的鲜血和苟延残喘的民众的恐慌之中,这些东西日复一日的侵蚀了他,让岁月在他身上更不留情。
芭芭拉从来没见过,也没想过自己会见到一个红光满面的戈登——看起来最近没有通宵加班,甚至至少有三天没做噩梦睡得很好的那种。
而戈登则震惊于芭芭拉的容貌,他脱口而出:“芭芭拉……抱歉,我是说,你是芭芭拉的姐妹吗?你怎么穿成这样?”
芭芭拉知道他口中的那个“芭芭拉”应该是自己的母亲,她甚至顾不得自己心中的震惊,也顾不得戈登的枪口,往前迈了一大步,从窗帘中冲了出来,抓住戈登的胳膊说:“我妈妈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