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耗空了——你不赶紧想想办法的话,这一两个月就赶紧让他爱吃点啥吃点啥,最后顺着点吧。”
张顺愕然问:“你说什么?”
楚河怒道:“他就是个神经病!你还在这墨迹什么!”
张二愣子还想再问两句,但他哥转身就踉跄走了出去,他也只好赶紧跟上。这个时候楼下餐厅的人也纷纷跑了上来,张顺最后回头充满疑惑的望了一眼,只见周一站在满地玻璃碎片中,对他摊开血肉模糊的手掌,冷冷的勾起了唇角。
“你哥已经有男朋友了。”
“你们家闹鬼这档子事就是他弄出来的,不处理好你俩都得死他手里。”
“你哥的心头血都耗空了,不想想办法的话就这一两个月的事了。”
张顺在床上烦躁的翻了个身,睁大眼睛盯着私人病房白色的屋顶。房角鱼缸里几条色彩斑斓的热带鱼游动,在黑夜中的墙壁上带起粼粼水光。
——他哥已经有男朋友了,他怎么不知道?
从张顺记事起,就从没看过他哥身边有女人——他哥要是放中世纪,活脱脱就是个禁欲的修士。张二少长得帅又有钱,年轻好玩好美人,这些年来身边也出现过不少人间绝色,但他哥看那些人的目光,跟隔着银幕看戏一样。
张顺曾经以为,他哥会一直这样下去,要么孤独终老,要么某天突然碰到一个贤良淑德貌美无双且同样气质优雅的大家闺秀,然后相敬如宾忠贞不渝,成为上流社会标准的模范伴侣。
但他错了。
有个人如同神兵天降般毫无征兆的成了他哥的“男朋友”,而且这个男人,还貌似是个狠角。
张顺忍不住翻身坐起,回头咬着后槽牙盯着他哥。
他哥无知无觉躺在床上,鬓发里隐约透着一段白色绷带。
其实仔细想想,他哥虽然长得普普通通,脸色像失血过度般泛着无机质的苍白,而且说话做事疏淡有礼毫不讨喜,但实际上是个很引人注目的人。张顺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经常去公司,知道公司里从刚入职的青涩女生到管理层的干练女白领,都会暗暗关注他们楚总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甚至会因为他冰冷的一瞥而脸红心跳不已。那怦然心动的劲儿,估计比张二少戴钻表开豪车来搭讪还管用。
很难用语言形容那种风度和魅力,那是一种慑人心神的力量,远非英俊相貌和甜言蜜语所能比。张顺甚至觉得,像周一那种好莱坞影星般的皮相和身材,跟他哥站在一起的时候,都隐约被压了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