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
奔行追踪了小半里路,李重九气息有些微喘,那只中箭负伤的山羊,早已跳脱的不知何处而去。不过草丛,树林之间,鲜血一路滴落,这倒是给了他最好的路标。快步跨越一条山涧,李重九终于寻到了目标。
在一处树下,这只中箭的山羊,卧倒在地上,四肢卷曲,身子剧烈着随着呼吸起伏,伸吐舌头,抖晃短尾,而脖颈上鲜血则是泊泊冒出。见之痛苦挣扎,李重九上前合住山羊眼睛,一刀往之喉头放血。没想到,第一次行猎,就打到这么个大猎物,才亦相当不易。
从方才的游猎之中,李重九亦感觉自己的弓术,有所进益。看来行猎,果真是有效提高武技的方法,难怪草原部族都乃借游猎,操练兵法战阵。
低头看向这头山羊,好家伙!李重九估计了一下,这山羊最少七八十斤,可谓是丰收。但是若要拖着返回山寨,一路肯定耗费体力。于是李重九将腰间短刀取出,就地杀羊取肉。
短刀充当了屠刀的角色,李重九先卸下几个羊腿,之后从羊骨上解肉。去内蒙时,曾吃过当地牧民做得手抓羊肉,故而李重九亦是知晓个一二。这头山羊,鲜肥膘壮,抛弃内脏外,可供食用的肉块仍是甚多。
“羊大为美(注1),”李重九一面割肉,一面笑着自言自语道,“古人定然也是在狩猎之中,如我这般,收获到美食,故而喜悦,才有了美字的词意。”李重九一面说着,一面将头扎入,用刀剔骨。
此刻已是天色见晚,夕阳斜照。山林之间,老鸦呱叫,正吹促幼鸟返巢。李重九拿着短刀,在山坡上露出一个背影,一边一下一下地切肉,一边抹去手底的血水。
这动作十分血腥,同时充满了美感。这是生与死之间的流转。正如那部美国大片里。猎手屠杀猎物时说着,你的灵魂将与神同在,你的肉体将变成我们的一部分。不过李重九却没有那么多的废话。
将山羊差不多收拾妥当后,李重九取出草袋包住切下的羊肉,剩余的用剥下的羊皮盛住,之后将用几根树藤将两个羊后腿扎结实后,一并挂在后肩开始返山。这七千寨入夜之时有狼出没,就算白日之间猛虎,豹子亦可偶尔见得。此乃一千三百年前,山西多还是猛兽出没,看来李广当年并没有将虎,皆杀绝。故而李重九不肯冒险再作逗留,留下部分残余,扛着猎物直上山寨而去。
莫约到了快入夜时,天色已是暗沉,李重九终于抢在这一步摸回了七千寨中。山寨的大门上点了两罩气死风。虽在黑暗中看不分明,灯笼中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