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援的手挽在一块,与他们十指相握:“余能有今日,二君居功至伟,余只希望称帝当日,二位能在身边,与余同庆!”
……
“良人昨日在宫中大醉,魏王的酒,真那么好喝?”
万脩昨天喝到很晚才回北阙甲第,但不论如何醉,他还是能鸡鸣后就起来,初夏的长安已经很热了,万脩就站在院子里,打井水冲凉醒酒,他发妻则为其准备袍服,明天就是五月初一,也是魏王登基的大好日子。
作为九卿和重号将军,万脩穿的是华虫七章花纹的绛服,皆备五彩,脚踏赤舄絇履,腰上挂着青绶三彩银印,头上戴着委貌冠,这让习惯了着胄的他有些不习惯。
“这袍服是不是小了啊?”万脩任由其妻子摆布,只感觉脖子处有点勒。
“妾看,是良人在右扶风待久,肥壮了,看这肚子。”
她伸出手替万脩系腰带,过去能够轻易环抱,可如今却有些吃力。
万脩妻是有点怨气的,想当初万脩作为逃犯,跑到新秦中,几年没音讯,她含辛茹苦将孩子拉扯大也就罢了。如今身为九卿、将军,也不说将妻子接到右扶风,偏要她们待在长安,自己则半年不回来一趟,回来就喝得大醉,一晚上夫妻俩话都没说几句,醉后嘟囔也是“文渊,大王”之类,想着就来气。
万将军也有一点惭愧,他年少时家中贫贱,自己又干着游侠勾当,名声不太好,妻子是茂陵良家好女,不嫌他少年穷困,欣然嫁之,自己这些年确实亏待她了。
于是铁般的心肠也稍微软了些,笑道:“大王说,家眷可一同去观礼……”
“不必良人憋到今日才想起,皇后早就派侍从登门提过了!”万夫人音量不由高了几分,顺便加了两句抱怨。
“只是大王究竟做何想?本以为仪式会定在宫里,顶多也是南郊,谁料竟放在了鸿门,这大热天多少人乌泱泱赶过去,路上就要花一天,也不嫌累。”
“本朝开创大事,怎能草率呢?”万脩终于穿好袍服了,似乎也没感觉中的紧——只要走路时将肚子收一收的话。
“更何况,鸿门对大王,对吾等而言,意义非凡!”
……
仪式改在鸿门举行,是第五伦钦定的,负责筹划整个礼仪的奉常王隆也只能执行。
王隆的礼服与万脩稍稍不同,冠委貌,衣玄端素裳。
在东去鸿门的马车上,王隆不由想起拟定称帝大典礼仪的过程来。
作为一个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