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神奇效果呢,你咋不过去看看呢?”
“噢,现在我又不是铁血真汉子厉蕾丝了,是女人了?”厉蕾丝翻着白眼说,“玩水哪有吃鱼香?”
李沧又㕛叒叕叹气。
自顾自的用木棍将尸体从河道里拖到岸上,翻了个身,露出被鱼钩钩得皮开肉绽的正面。
这是一个瘦小的男人...
穿着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和衬衫,皮肤被水泡的发白,胸口除了鱼钩钩出来的伤口,还有硕大一个血肉模糊的洞。
老王和厉蕾丝互相唾弃的声音戛然而止,几乎异口同声,
“枪?这是枪伤??”
“人?这是人?”
是的,一具男人的尸体,黑发,而且不是行尸。
“麻烦了...”
李沧皱着眉挥手,10只狗腿子一窝蜂的冲进半人高的草丛,四散开去进行搜索,
“大意喝洗澡水,伤口很新鲜,可能只泡了一两天的样子?”
“妈的我又不是法医,干嘛要干这种活,”老王检查着尸体,“这么大的伤口,好像还有点烧焦的痕迹,该不会是顶着胸口开枪的吧,不是穿透伤,子弹可能还在胸腔里面,要不要...”
厉蕾丝说,
“大可不必,知道他是被枪杀的就可以了,现在的问题是杀人的家伙还在不在岛上,也许他就躲在某处观察着我们,暗搓搓的寻找时机想做点什么不礼貌的事情。”
老王狗狗祟祟的猫着腰,
“喂,我说你们别傻愣愣的站着了,他有枪啊!”
厉蕾丝都被这货的机智气笑了,
“大尸兄和邱小姐全在这,周围几百甚至上千米要是有活物,不管是活人还是行尸,它们早就示警了——你觉得什么人拿着什么枪能精准命中大几百过千米外的目标?”
老王想了想,
“端着AK头上包白布的土豪?手持机枪的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