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露出慌
张之色,双翅一展,就想要夺路逃远。
作为蛮荒奇虫,而且还是最高阶的蚁后,灵智固然没有开启,但其
聪明程度也远非一般的灵虫可比勺
蚁后的作用是繁衍生息,并不具有强大的攻击力。
一见情况不妙,就要夺路而逃,不过这自然是痴心妄想。
林轩养了那么久的玉罗蜂,虽然一直没有能够催熟,但对于各种灵
虫的脾气,岂能不多少知道一些。
袖袍一拂,一片青芒飞掠而出,就将三只蚁后裹住。
形成了一个硕大的光球。
三只蚁后在里面左冲右突,从哪里能够冲入束缚。
而林轩的另一只手,在腰间一拍,已有不少合用的材料被他取了
出来。
林轩的阵法造诣,虽不能说是宗师级,但也颇为的了不起,很快,
一个小巧精致的认主法则,就已然成型。
林轩右手抬起,一道青芒飞出袖口,在手腕一绕,顿时,殷红的鲜
血,滴滴答答的洒落下来,爆成一团血雾,林轩又张开嘴,喷出一道本
命真元,与血雾混合,一同融入到法阵之中。
其安,普通的灵虫认主,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不过林轩对血火蚁很是看中,如此做,也是以防万一,以后这血
火蚁就算再发生什么变异,也不可能脱离自己的掌控。
小心无大错,聪明人考虑事情,也要尽量稳妥长远。
随后林轩一道法诀打出,指挥着那包裹着蚁后的光球落到阵法之
“起”
灵光喷薄,认主的阵法开始运转了。
整个过程并不繁复,只用了小半盏茶的功夫。
随后林轩将法阵撤除,包裹着蚁后的光晕也随之散去,不过这蛮荒
奇虫却不再跑了,牯们已然认主,与林轩建立了心神联系。
“呼”
林轩松了口气,整个过程顺利以极。
随后他又伸出手来,在腰间一拍,嗡鸣声大起,一朵紫红色的虫云
出现在了视线里。
嗡鸣声不绝于耳朵,整个练功房几乎被填满了。
玉罗蜂
这是远比血火蚁更高阶的蛮荒奇虫。
而且这眼前的,仅仅是须臾袋中的一小部分罢了。
自从在七星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