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镇的山上,尽管没有胸毛、老虎之类的国家级保护动物,但也有些二三级的保护动物,比如穿山甲、蟒蛇、猕猴、火鸡之类的动物,一般进山办货的,除了在农民手里买些山核桃、猕猴桃之类的山货外,主要是买几只穿山甲,蟒蛇、火鸡,回到市里,卖给大饭店,能赚不少钱。
当地政府对这些贩卖国家保护动物的贩子,也是宣传教育为主,收缴法办为辅。
这是当地穷困山区的一项不小的收入,也不能抓的太紧了,抓的太紧了老百姓会受不了,那些靠打猎为生的猎户更会受不了。所以,政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捕获国家保护动物是犯法的,这个谁都知道。
尉主任举报的这位是专门倒卖大蟒蛇的。蟒蛇在市里价钱比牛肉、羊肉贵好几倍,甚至好几十倍,一斤蟒蛇肉,最贵的可以买到三四百一斤。
蟒蛇之所以有这么好的行情,主要是当地流行蟒蛇大补,而且是专门补阴的,女人吃了可以养颜,男人吃了可以滋阴壮阳。
山里老百姓抓了,不会舍得吃,就卖给贩子,贩子一般给四五十元一斤。这对老百姓来讲简直是天文数字了。所以山里农民,农闲的时候就去山了抓蟒蛇,有些人甚至成了专业抓蟒蛇的。当然,天天走夜路,难免遇上鬼。有些人抓着抓着,一不留神,就成了蟒蛇的美餐。
据传在清末年间,清水镇狮子岭一带,有一条蟒蛇,身长四五十米,体粗如大车轮胎,通体乌黑,血盆大口张开能直接吞下一头牛,常常扰民。镇长猎户三十余人相约捕捉。结果在山上全部被大蟒蛇吃掉。
镇上人惊恐万分,将事情报告给了X县衙(当时X市,还属于县一级行政单位)。县老爷听后,也是一筹莫展,心想这么大的蟒蛇,除非有天神下届,要不然谁能收服呢?就给清水镇老百姓说,要不你们全部搬迁吧。
此令一下,清水镇马上乱成一团,说连县衙都制服不了蟒蛇,还指望什么呢。搬就搬吧,年轻人收拾行李准备搬迁,可是老人们都不愿意搬迁。老人们说,在这里呆了一辈子了,宁愿死在这里都不搬。
县衙也是怕担责任,说,你们不搬可以,但如果被蟒蛇吃了,或者伤了,不能怪我这个县令不作为。
老人们说,没问题,我们不怪你。
县令就心安理得地领着村里的年轻人集体搬迁到了县城附近,又重新给他们分了田地,重新开始了新生活。
起初,那些年轻人还隔三岔五去镇上看看父母,时间一长,那些年轻人,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