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伦斯不由得叹息一声,不管是火焰甲兵还是金刚护甲力士,最初的时候或许仅仅只是普通老百姓。见血都要腿软的角色,或者就是纪律散漫的佣兵,但现在,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战斗之后,他们都成为了百战精兵。
特伦斯可以保证,里面任何一个人,且不提其的实力,光是那份视死如归的战斗勇气,放到原来的雄狮城城防军里。至少可以当一个百人队长了。
如果能够将这些人带回去的话,只要有足够的人口,特伦斯伯爵领的军队就能够飞速扩编,而不是现在仅仅两千多人这么点兵力。
在很多时候。普通战场上决定胜负的不仅仅只是战斗勇气,还有数量啊。
一头幸运的食尸鬼趁着前面金刚护甲力士陷入重重包围的时候绕了过来,见到有些发愣的特伦斯,那可怜的脑子里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或许是将特伦斯看成了一块肥肉,就扑了过来,锐利无比且带着尸毒的爪子就朝着特伦斯的喉管抓来。
只要被这爪子抓中。就算是一位剑士,恐怕也得命丧当场。
但这头食尸鬼失算了,它选择的对手可不是普通士兵,而是一位加持了金刚护甲力士符等等符箓的大游侠。
“死吧!肮脏的亡灵!”
食尸鬼身上特有的恶心恶臭比它的动作更快传入了特伦斯的鼻孔。
随着特伦斯被这臭气熏醒过来,这头食尸鬼也随即被一把大弓的弓弦切成了碎片。
“真恶心啊。”
特伦斯不由得叹息一声,挥舞着大弓就冲入到那些食尸鬼中。
随即一片腥风血雨被特伦斯掀起。
没有一头食尸鬼能够抵挡弓弦的切割,要知道这把大弓乃是贾可道为特伦斯特制的法器。
这把大弓虽说没有其它功能,但却能够完全承受特伦斯的巨力,其弓弦也是坚韧无比,就这些,在近战的时候,大弓就变成了一把锐利的杀人武器,不会像其它大弓那样被轻易折断弓弦和弓背。
战斗在持续,随着更多的食尸鬼包围过来,火焰甲兵的伤亡数量顿时剧增。
那些食尸鬼简直就是最完美的战士,即便是手臂被削断,身上被火焰炙烧,它们也不会放弃任何击杀或者伤害敌人的机会。
在这样亡命的战斗方式之下,火焰甲兵也只能拼命再拼命,只要被数头食尸鬼围上,发现没有任何生还的机会后,这些火焰甲兵就会将符箓加持的火焰催发到极致,将自己变成一枚轰然爆开的火焰炸弹,将四周的食尸鬼一并拖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