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求票票)“是呀,今天晚上的月亮,真的很圆呀。”
被谢晓芙的话激起了某种情绪,另一边的连璧君也长叹了一声,看着天上的月亮,不由得动容,“沈约,给我做一首诗好吗,关于月亮的,关于我家乡的,好吗,我想家了。”
连璧君的家乡在塞外,距离这里有万里之遥。月光下的她看起来很是冷清,而且孤独。
一瞬间,沈约也有些理解连璧君了,一个女孩子,离开故乡已经六年了,每日里面对鲜血刀剑,却依旧保持坚持的理想。
刚才的话,其实说起来,只不过是嘴炮而已,他一个男的也没有吃什么亏,而被美女亲了一下。至于说什么包养小蜜,这塞外的姑娘文化水平不行,而且那边就是那样,而他也讽刺了她,不是吗?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缓缓的,将李白的那首诗念出来了。徐曼华和谢晓芙听过这首诗,反应还是不错,但落入了连璧君的耳朵里,却如同雷击。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思故乡”
她一遍遍的吟唱着,痴立在那里。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流下,而身体在不停的颤抖。
果然,李白的诗歌就是核武器,用来轰炸少女的心灵那是大杀器呀。
沈约心中先崇拜了一下李白,然后鄙视了一下自己。但无论如何,他想不起有什么比现在更适合的诗句了。
“很好,这首诗真的很好,但是沈约,我如果是你,会赶紧跑。”
悄无声息的,谢晓芙来到了沈约的身旁,低声的说道。
“跑?”
沈约很是奇怪,总不会是沈璧君诗性大发,会逼自己在吟诗三百首吧?
但就在这时,沈约看到了沈璧君身体在发生变化。
她原来是一米六左右的个子,不高也不低,但现在正在慢慢的长高,直到身体超过了一米七五。
而她的肌肤,从洁白如玉变成了淡淡的古铜色,那种健康的阳光之色,更加的诱人。
刚才被沈约鄙视的平胸,现在正在耸起,胸口那可怜的扣子一颗颗的崩裂,然后白花花的肌肤映入了沈约的眼中。
最让人惊异的是,她的头上,多了一对毛茸茸的耳朵。
“璧君的父亲是狼人,而母亲则是人类。璧君继承了狼人血脉,但游剑中原之前,专门修习了枯荣大法。将全身的精气神内敛,所以才看起来比较小。现在的样子,才是她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