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两人看戏的时候,下面的局面风起云涌起来,一群不知道从哪跑出来的抢手,突然从后面偷袭了大帅比,大帅比一个不小心,肩膀中了一枪,大帅比立刻摔倒,俄罗斯人显然没打算留活口,立刻猛烈扫射,可约翰马上就像没事人一样,一个翻滚躲到了自己的座驾后面,他的座驾明显是经过改造的,机枪扫射在上面只留下一个个小坑,就是没把汽车射爆。
趁着这个机会,他丢到了手中的HKP30,从车中拿出一把HK416,虽然换了成半自动步枪,但火力压制实在太厉害了,一时间约翰居然被压制,眼看约翰就要被包围了,突然两声沉闷的枪声从凯他们不远处响起。
接着两名绕后包抄约翰的抢手中枪到地。
“有狙击手。”几乎第一时间,凯和弗兰克都缩头进行隐藏。这是战场活下来的士兵本能反应,比如子弹乱飞,他们对狙击手更加忌惮,毕竟真实的战场上,双方互射的时候,命中率都挺感人的,被击中是概率问题,只要脸不要太黑,一般来说,中枪的几率并不算太高,可狙击手就不一样了,那才是真正的死神。听到狙击枪的声音,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冒头。
几乎第一时间,凯和弗兰克都从兜里掏出了望远镜,开始顺着弹道寻找狙击手的位置!
“十一点方向的大楼上!”弗兰克很快找到了狙击手的位置。
凯立刻看了过去,果然,一个穿着棕色夹克的中年白人男子手持一把鲁格M77狙击步枪,趴在屋顶为约翰提供远程支援。只看这人瞄准姿态,以及枪上的消音器瞄准镜,就知道这家伙不是普通玩家。
“纽约佬就是会玩,黑帮仇杀居然连狙击步枪都拿出来了。”凯暗暗咂舌,纽约人似乎什么都喜欢争第一,连犯罪也是。要是搁别的地方,黑帮仇杀哪会用到狙击枪。
不过也是因为如此,凯就更懒得管这帮人的厮杀了。
毕竟这里很偏僻,不会有什么行人来往,就不存在什么恶劣影响,而双方,一方是杀人如麻的杀手,一方是罪恶多端的黑帮,凯一个警察,好像没什么立场去阻止双方厮杀。
弗兰克倒是有点跃跃欲试,几次看向凯,期望这位警察能够正义感爆棚,站出来阻止双方的枪战,这样他就可以借口冲过去大开杀戒,把双方都干掉!
没错,弗兰克对约翰也没什么好感。
讲道理,弗兰克以前一直都是为国效力的军人,怎么可能对一个以杀人为业的杀手有什么好感。
当然相较之下,俄罗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