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更讨厌。
可惜,凯对弗兰克的眼神完全视而不见。而是自顾自的看戏。
即便凯和弗兰克都袖手旁观,场内双方的战斗过程激烈又短暂。那位西装大帅比约翰的实力惊人,又是主动发起进攻的一方,塔拉索夫家族已经扑街了七八人。这时,一个家伙开着SUV,撞上了约翰的车,将这辆车的车屁股撞得横移甩出,站在车旁,把车当做掩体约翰猝不及防,被车尾扇得飞了出去。
塔拉索夫家族的人立刻狂涌而上,准备解决掉这个可怕的家伙。砰!一声并不响亮的枪声从上空传来。狙击手再次发威!冲在最前面的匪徒脑袋一偏,滚倒在地,脑袋上多了一个洞。
砰!第二声枪声响起。第二个匪徒正想往旁边躲避,胸口就爆出一团血花,惨叫倒下。
这时抢手立刻怂了下来,他们虽然不是专业士兵,可狙击手的可怕他们还是懂的,于是刚刚起来的攻势再次瓦解,一群人果断放弃了冲锋,扑向周围的掩体,避开狙击手的射界。
被撞得飞出去七八米远的约翰,艰难地爬起来,几步爬进了不远处的一辆汽车,启动了就跑。刚才那一下撞击,他的右手受到了重创,枪都拿不稳了。好几根肋骨似乎也有骨折的迹象,这种情况再不跑他也无法战斗,只能等死。他还没找到那个杀了他狗的家伙,怎么能死!因此,约翰毫不犹豫地开车跑了。
而塔拉索夫家族的匪徒没人敢去追。废话,还有个狙击手在那呢!这个时候冒头,简直是找死!
他们只能躲在车后打电话,叫人来救场。
“我们要跟上那个约翰吗?”
“不用,我对那个狙击手更感兴趣。”凯摇摇头,反正约翰这个样子,也只能逃到大陆酒店,而大陆酒店有点棘手,所以只能暂时放一边,反倒是狙击手更让凯好奇。
“走,跟上!”
……
马库斯看到约翰离开,他也放心的收起自己的宝贝狙击枪,准备跑路了。
杀手不应该有朋友。
但人嘛,不总是按照规矩做事。至少马库斯就有朋友,约翰就是他的朋友,严格算起来,马库斯和约翰的关系更像是师徒,当年约翰离开白俄罗斯罗姆人团体,走上独立的道路之后,马库斯和约翰相遇。(罗姆人,就是吉普赛人,吉普赛人是外界对他们的称呼,他们自己称呼自己为罗姆人)
那时候的约翰只是一个摔跤小子,出了摔跤啥也不会。是马库斯人把约翰带上了杀手这条路,是马库斯手把手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