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出发了。
和林肯郡这样的西部小镇不同,旧金山是个大城市,夜晚的街道被精美的铸铁瓦斯灯所照亮。
然而,唐人街中,却无法享受到光明的恩泽。
街道上,漆黑一片,只有从沿街低矮房屋窗户中照出的光,点缀着唐人街的黑夜。
陈剑秋带着龙骧组的人来到了一个废弃的小院。
小院的屋子,损毁于几天前暴徒对于唐人街的袭击,而小院的主人,也不知去向。
陈剑秋让他们点起了马灯。
“换衣服。”他对着众人说道,自己开始掏马鞍袋,“在罗斯威尔出发前给你们带上的。”
不多一会儿,他们的衣服,便换好了。
“老大,我总觉得穿死人衣服有点晦气。”李四福从马鞍袋里掏出一个压扁了的软质圆顶礼帽,用拳头把顶子从里面拱了出来。
“挺好,不错。”陈剑秋看了他一眼,替他整理了一下衬衫的领口,“放心好了,都洗干净了,何大娘以前在丹佛就是开洗衣店的。”
转眼之间,二十来个牛仔打扮的人,就变成了穿西装背心的绅士。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们的衣服,有点皱。
陈剑秋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块方巾,遮住了自己的脸,只露出了自己的眼睛。
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徽章。
这个徽章是从衣服胸口抠下来的,上面刻着一只睁开的眼睛。
他掂量了一下这个徽章,又重新放回了自己的口袋里。
“出发!”
二十来人重新骑上了马。
他们沿着一条小路出了唐人街,绕了一个圈后直接出了城,随后沿着海岸线大摇大摆向着港口而去。
此时路上的行人并不多,他们对身边经过的马匹,行了注目礼。
昏暗的路灯下,他们根本看不清马上人的脸,只看见他们背上的枪,还以为是巡夜的武装巡逻队。
而此刻,在港口工会的办公室外屋里,正是灯火通明。
一群码头工人,正聚集在这里。
黄毛一个脚踩在椅子上,拿着两个空酒瓶,在桌子上比划着。
先这样,再这样,然后这样。
他在安排今天晚上“突袭”华工合作会的行动。
“老大,带不带枪?”一个瘦子,伸长了脖子,疑惑地看着桌子上的两个空酒瓶。
黄毛的安排,啰嗦而又不得要点,他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