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太听懂。
“带,为什么不带?”另一个长相更为狂野的工人说道,他袒露着上衣,抓了抓自己的胸毛,“敢挡我们的,一枪崩了就行。”
黄毛想了想,没否定他的提议。
“要我说啊,根本不用那么麻烦。”一个络腮胡子摇了摇头,他一扬脖子,灌了一口啤酒,“直接冲进去,砸烂了,然后放一把火烧掉,看他们滚蛋不滚蛋!”
“我前年就是这么干的,哈哈哈哈哈”胸毛工人哈哈大笑。
在几年前的暴乱中,他第一个冲进了唐人街,爬上了一间屋子的房顶,在屋顶上砸了一个洞,然后把油和火把,都丢了进去。
“你知道吗?那些屋子里的人被烧得满地乱窜,就跟耗子一样,哈哈哈哈!”
其他人听到胸毛大汉的形容,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这种行为,让他们找到了一种快感,这像是一种狂欢。
严格意义上讲,他们中的有些人,根本不懂丹尼斯·卡尼在演讲台上到底说的是什么。
他们只是想放火和抢劫而已。
正当工人们的狂野的笑声,在屋子里回荡的时候。
“彭!”
办公室外屋的大门,被一脚踹开了。
二十来个身着西装背心的蒙面人冲了进来。
他们每一个人手上都拿着一把连发步枪,这些枪,很快指向了在场的每一个工人。
胸毛汉子刚准备去拿身边的枪,却被他身边的一个蒙面人一枪托打倒在地,另一个人迅速地掏出腰间的匕首,扎进了他的心口。
见血了。
瘦子刚准备叫出声,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下手的人狠辣无比。
毕竟是陈剑秋耳提面命教出来的徒弟。
其他人再没人敢动了,他们每个人的脑袋上,现在都被顶了一根枪管。
一个带着圆顶礼帽的人,从门口走了进来。
他的脸上蒙着黑色的布,帽檐下面的双眼,闪烁着冷峻的光。
他的靴子,把地板踩得“咯吱咯吱”响。
陈剑秋环视了下四周:
“刚才,是谁说要放火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