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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九章 老鹰嘴(1 / 4)

营州西北,一片荒芜地带。

这里后世叫通辽,现在这里还没有地名,本来也没有人定居,但是现在有了,那就是李尽忠部和孙万荣部的数万妇孺。

这个地方南北两向较高,中部低平,呈马鞍状,北部是大兴安岭南麓余脉的石质山地丘陵,南部为辽西山地边缘的浅山、黄土丘陵,中部是辽河流域沙质的冲积平原。

李尽忠选择的这处地方还是很不错的,依山可守,山前可以种植、可以放牧,山中可以狩猎,而且一旦有事,以此处地理向哪个方向退却,都有比较不错的缓冲带。

他们的城池就筑在北部石质山地中一处最险要的所在:老鹰嘴。

这座山上仅有少量树木,大部分地方都是光秃秃的石山,背后连绵的山脉,前方是突兀峭立的山峰,仅一条险要的道路可以上山,确实如同老鹰倒钩似的锋利的喙,易守难攻。

驻守此处的主将是孙万荣的妹夫乙冤羽,副将是费沫,因为他们没有筑城经验,再加上冬季施工不便,而且部落里除了伤兵就是老幼,虽然他们抓来了些人做劳工,新城的建造进度还是很慢。

如今“老鹰嘴”上的新城还没有成形的样子,整个部落还住在山下,只不过被掳来的财物和粮食,已经大多储存在了山上。

清晨,部落里的半大孩子赶着不多的羊群开始到向阳的枯草坡上去放牧,而妇人则背起藤筐,到山林中去采摘松子等杂果,老人们也在部落中忙碌着,缝制皮衣、饲养牲畜,或者做些其它的什么活计。而一些青壮则和被抓的劳力上山,继续建造他们的希望之城。

向阳的山坡上,蓝天、白云、白雪、枯草、一群山羊,还有一群放羊娃儿。

走在头里的是个袖着双手肋下挟着鞭子的男孩 ,大概八九岁年纪,头发乱糟糟的像鸟窝,袖子亮晶晶的像冰面,那是蹭的鼻涕,后边跟着的孩子有四五个,有男有女。年岁都比他小一些。

男娃骄傲地指着一只大肚子的母羊道:“蓝蓝,你来,你们快看,那只羊马上就要生羊羔了,我养的羊个个肥嘟嘟的。部落里数我养的羊最爱下崽儿。”

一堆小屁孩少不得要惊叹一番,那个叫蓝蓝的小女孩 崇拜地道:“之战哥哥就是厉害。你长大了准备干啥呀?”

之战抬起袖子。亮晶晶的袖筒从鼻子底下一划,嘴唇上便多了一道湿痕:“长大了还放羊呗!”

“还放羊啊,放羊干啥啊?”

“赚钱娶媳妇呗!”

“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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