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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是指洪武帝诛杀宰相胡惟庸事件,随後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此案牵连甚广。胡惟庸被杀,朱元璋罢左右丞相,废除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另设内阁供皇帝做为顾问。内阁大学士丝毫不如宰相,只有「票拟」权力,先送宦官,再由其上呈与皇帝。从此中国再无宰相一职。
洪武十三年正月,涂节自首上告胡惟庸谋反。明tai祖随即下令逮捕胡惟庸、陈宁和涂节等人,并以“擅权枉法”罪加以处死。
胡惟庸被杀后,此案并未了结,他的罪名也在不断升级。开始只是说胡惟庸“擅权植党”,后来,又加上了“通倭”、“通虏”和“谋反”等罪名,并不断牵连、扩大化。该案的同谋犯越查越多,牵涉的面也越来越广,株连蔓引,持续了数年也未能了结。
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再兴大狱,有《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乘机又杀了几十家的权臣勋贵。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金朝兴、叶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等人,都因与胡惟庸有勾结而被处死。其中位居“勋臣第一”的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始发时,因为元勋皇亲,已免于追究,但十年以后,有人以李善长与胡惟庸共同谋反,朱元璋顺水推舟,将李善长一家七十余口一律处斩。
这就是所谓明朝四大案件的胡惟庸案,最近写了不少胡惟庸,一些书友们就问我,胡惟庸到底是不是真的有谋反,还是朱元璋为了铲除宰相这个千年制度,而设置的套儿。
对于这个问题,小景最近也翻阅了不少资料,也找到了蛛丝马迹。胡惟庸案件记载最清楚的是在《明史•;;奸臣传》上,整个传记上,将胡惟庸谋反的起因、动机、活动、以及被杀过程都记载了下来,可谓详细,最后也写出了胡惟庸造反的罪证:“平谅侯费聚奉命抚苏州军民,日嗜酒色。帝怒,责往西北招降蒙古,无功,又切责之。二人大惧。惟庸阴以权利胁诱二人,二人素戆勇,见惟庸用事,密相往来。尝过惟庸家饮,酒酣,惟庸屏左右言:“吾等所为多不法,一旦事觉,如何?“二人益惶惧,惟庸乃告以己意,令在外收集军马。又尝与陈宁坐省中,阅天下军马籍,令都督毛骧取卫士刘遇贤及亡命魏文进等为心膂,曰:「吾有所用尔也。」太仆寺丞李存义者,善长之弟,惟庸婿李佑父也,惟庸令阴说善长。善长已老,不能强拒,初不许,已而依违其间。惟庸益以为事可就,乃遣明州卫指挥林贤下海招倭,与期会。又遣元故臣封绩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