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臣于元嗣君,请兵为外应。事皆未发。会惟庸子驰马于市,坠死车下,惟庸杀挽车者。帝怒,命偿其死。惟庸请以金帛给其家,不许。惟庸惧,乃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谋起事,阴告四方及武臣从己者。
十二年九月,占城来贡,惟庸等不以闻。中官出见之,入奏。帝怒,敕责省臣。惟庸及广洋顿首谢罪,而微委其咎于礼部,部臣又委之中书。帝益怒,尽囚诸臣,穷诘主者。未几,赐广洋死,广洋妾陈氏从死。帝询之,乃入官陈知县女也。大怒曰:“没官妇女,止给功臣家。文臣何以得给?”乃敕法司取勘。于是惟庸及六部堂属咸当坐罪。明年正月,涂节遂上变,告惟庸。御史中丞商暠时谪为中书省吏,亦以惟庸阴事告。帝大怒,下廷臣更讯,词连宁、节。廷臣言:“节本预谋,见事不成,始上变告,不可不诛。”乃诛惟庸、宁并及节。“
传中只写胡惟庸谋反在联合了平谅侯费聚等人勾结边关人马,朝廷只是勾结了陈宁,坐镇中书省好里应外合,但尚未发动兵马谋反,就被人告发,被朱元璋一网打尽。
从这一点足以看出,胡惟庸的谋反之状并没有显露出来,也就是说,这里并没有记载胡惟庸谋反的罪证,一切只不过是用了秦桧的招牌计量“莫须有!“
也许有的书友说我瞎掰,是不是瞎掰,这不是我说的算。《明史•;;胡惟庸传》里清楚记载着:“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就是说,胡惟庸被处死的时候,他谋反的罪行还不清楚。但后来胡惟庸的罪状倒是像后世流传的故事一样,被人一层一层的传说,久而久之,胡惟庸的罪名也就越来越大,逐步添枝加叶,越到后来越显得完整。他的罪状包括:谋刺徐达;毒死刘基;与李善长勾结往来谋逆;通倭(其实这一罪名是到了洪武十九年时才发现的),甚至派遣明州卫指挥林贤下海勾结日本,欲借兵为助;通蒙古(称臣于元嗣君这一罪名,则是到了洪武二十三年才被发现,派遣元故臣封绩致书元嗣君称臣,并约为外应,等等。到后来胡惟庸简直可以用神通广大来形容,东通日本高丽,西通卜宠吉儿,南通三佛齐,北通沙漠,东西南北诸夷,只要有事,你无不与胡惟庸叛逆案发生*关系,而这些罪证,在后世很多史学家看来,纯属无稽之谈。
嘉庆年间编写《皇明吾学编》的史学家郑晓就说过:“国初,李太师、胡丞相、凉国公,公诸狱未可知?“这句话说的比较含蓄,但意思很明显,那就是他不相信,当初李善长、胡惟庸、蓝玉的罪状,而明末清初人傅维麟说得更清楚“其初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