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赵当世看到头戴笠帽,满脸胡茬的刘宗敏时,他正蹲在道边的一条小溪旁吃饭。即便当了闯营先锋大将,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任人欺侮的锻工,但多年养成的习惯还是让他感觉蹲着吃饭最舒服。
只一个照面,赵当世与刘宗敏就相对笑了起来。这一笑,刘宗敏嘴里的米粒,都溅出来不少,其中好些都粘到了他乱糟糟的髯须上。
“呦呵,姓赵的小子,阔气了不少嘛。”刘宗敏浑不顾自己的形象,将尚未吃完的饭一口气咽下去,顺带又将碗底舔了一遍。
“呵呵,刘大哥,许久未见。”赵当世抱了抱拳。想当初,刚到闯营,自己是被归置在刘宗敏的麾下,所以说起来,这刘宗敏,还算自己的半个老上级。
“不错,不错。”刘宗敏将光洁如新的饭碗递出去,拍拍手站起来,上下打量起了赵当世。他个子不及赵当世,但胜在膀大腰圆,所以两人往一处站,反显得他雄壮不少,“看着身板也硬朗了许多,想来这两年,油水没少吃啊。”
刘宗敏说话就是这么尖锐讨人厌,赵当世在闯营时就领教过。他知道刘宗敏不过是心直口快,没什么恶意,所以也就不放心上:“大哥说笑了,都是拿命讨生活,还管什么油水不油水的。”
刘宗敏撇撇嘴,摘下胡子上的几颗饭粒,向赵当世身后望了望:“嗯?你的人呢?”他发现赵当世似乎没带多少人来。
“我的人都在褒城恭候闯王大驾,小弟这是先来探看。”
“哈哈,有趣,有趣!”刘宗敏抚掌大笑,“侦察探看的是不是交给斥候,而是你这掌盘子亲力亲为,你这赵营,有趣得紧。”
赵当世陪笑道:“那是自然。来者是刘大哥,那些斥候哪里够格,说什么也得我来。”说着,补充道,“不如今夜去褒城一叙,小弟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专为刘大哥接风洗尘。”
刘宗敏干笑两声道:“那就不必了,你那褒城已经有了万余人。我这里先头部队二千来号人挤过去,就闷也给闷死了。我瞅着这片地势不错,索性就在此间扎营,离褒城也不远。”时下二人见面的地点,处于褒城北面的木槽山南麓,与褒城相距不到二十里。
“不知闯王现在何处?”
刘宗敏用舌头剔着牙缝,含糊着道:“离我不远,我找到地儿后通知他,他不日便至。”
赵当世与他闲聊一会儿,又转回到了营事上:“秦岭多猛兽毒虫,翻山来到汉中,怕不好受。”
刘宗敏指了指自己的裆部,骂骂咧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