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私贱民,也就是属于官僚、地主等特权阶级私人所有。
官户、杂户等主要是前朝或当朝因罪而被配没入官的罪犯及其后代,只是杂户的地位比官户略高一级,是地方政府直接管理的农奴,平时为政府务农,战争时期则被调拨进入部队,参与战争。
乐户的成分甚为杂乱,主要由太常寺进行管辖,包括戏剧演员和其他游艺从业人员等,其来源主要是犯罪的妇女或罪犯的家属。
乐户制度自北魏开始,源远流长。部曲在东汉末期就已经出现,当时的部曲是世族大姓的私人武装,虽然地位不高,但并不是贱民,魏晋南北朝以后,部曲的地位日益低下,并开始被视为贱民。到了唐朝则正式在《唐律疏议》中规定了“部曲,谓私家所有”的类似奴隶的卑贱地位,身份虽然高于奴婢但属于贱民,不享有根据均田制获得授田的资格,而且世袭为部曲,其子孙后代仍然是属于主人所有的贱民,譬如客女就是指部曲的女儿,她们一出生便是贵族所属的女奴。
奴婢,是贱民阶层中最为低等的一种,奴婢的身体和生命全部属于主人,他们的命运完全寄托在贵族阶级的品德之上,因为她们通常是主人用金钱购买而来,比起畜生而言,也大致相仿,甚至在某些时候,他们的地位还比上畜生。
大唐的法律对于等级制度的严格规定,加上经济上的压迫和剥削,使得贱民这一阶层很难翻身,而由于社会原因,每天都有很多人沦为贱民,那些罪人和重犯的家属往往会被迫成为贱民。
比如,张易之被杀后,她的母亲就沦为贱民——张易之生前,为他母亲阿臧建造一座七宝帐,金、银、珠、玉等各种珍宝,没有不汇集在这座宝帐上的。从远古到如今,从未有听到过、从未有见到过这样奢华的帐幔。帐幔里面置放的用象牙制作的床,床上铺的是犀角簟席,鼲貂皮做的褥子,蛩蟁毛和蚊毫所制做的毡褥,汾晋的龙须和临河的凤翮编织的床席。阿臧跟凤侍郎李迥秀结婚。是她靠儿子的权势逼迫李迥秀这样做的。并且,用一对鸳鸯酒杯跟李迥秀饮酒,取其长相依伴、永以为好的寓意。李迥秀畏惧她家权盛一时,又嫌弃她年老色衰,于是颓唐地饮酒浇愁没有止境,直到醉得酩酊大醉为止,经常是阿臧怎么招呼他也不醒过来。张易之被张柬之等人所杀,家道也败落了。他母亲阿臧没入官府充奴仆。
在唐朝,阶层之间的流动十分困难,虽然科举制度给予平民一条晋身官僚贵族的通天之梯,然而这却是一条堪比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艰难之路。当然,比起平民来说,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