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心里熨帖了,脸色也不由得透着晕红,用收拾猪肉来掩盖自己羞涩的模样。
刘氏去河边洗衣裳回来,推开院子,看到明月手腕上扎着一条红喜帕,与韩兴一幅其乐融融的样子,眉头一皱,想要说些什么,又想起明月前些时日撞头自杀的行径,终是将到嘴的话吞了进去。
刘氏佯装没看见明月手上的红帕子,转过头看向地上的野猪肉,惊疑道:“韩兴,你和你爹猎到野猪了?这么大?得有二百多斤吧?”
韩兴正沉浸在明月接受他的欢喜当中,脸色红得如同春天里最艳的那朵桃花,悄悄的盛开,听刘氏问了第二遍才听到问话,挠了挠头刚要解释,明月已经接了话茬儿道:“娘,是啊,这次是韩兴哥自己猎到的,韩伯伯也不知道。我们将猪下水拾掇出来,晚上炒个猪杂儿吃,上次明阳差点儿没吃掉自己的舌头。”
见明月如此说,韩兴只好点了点头,默认猪是他猎到的了。
因为天已经大凉,猪肉收拾完可以第二天起早再卖,明月将猪心、猪肺等一顿翻炒,分成三份,一份给韩家,一份自家,另一份不言而预,自然是给山上的成越。
因猪尾巴只有一根,且又短又小,明月只能切成圆圆的一段一段的,经过了红烧,码了一碟心儿。虽然没有酱油调味调色,仍是做得香气四溢,明月边摆盆子边气道:“叫你吃猪尾巴,叫你坑我,等你吃完了猪尾巴,就像吃摇头丸似的疯狂摇头,累死你。”
民间有种说法,说吃鸡爪子的人手不巧,吃猪尾巴的人爱摇头,实际是大人骗小孩儿的把戏。
明月将猪杂儿和猪尾巴分别用油纸包包了一小包,用绳子捆得结实,直接吊在了“撩妹儿”的尾巴上,让它给山脚的成越送去。
将食物拴在狗尾巴上是明月临时想出来的主意,拴在后面而不是拴在前面,和毛驴拉磨一个道理,是让“撩妹儿”能闻着、却看不见食物,想吃食物,即使自己身子转成了圈也咬不到,至于送食物过程中,“撩妹儿”会不会撒尿、会不会放屁就不是明月所能考虑和愿意考虑的事情了。
吃着香喷喷的猪尾巴,成越也丝毫未想到这个可能性的概率,香得他恨不得要将油纸包吞到肚子里。
第二天,明月早早的起来,韩兴答应她今天陪她去卖猪肉。
到了县里,因为到得早,二人没有像上次卖猪肉那样大费周章,韩兴直接领着她去了他的老主顾那里,虽然价格给得不高,便好在轻省方便,一次性收下整条猪,免得韩兴和明月一块儿肉一块儿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