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扶着脸色怔然的明月,走向不远处一间耳房里,里面放着各式各样的药瓷瓶,林林总总足有上百只,大的小的,红的蓝的,简直是无一不足,显而易见,这里是魏炎的小药房,品种较县城里的各家药房毫不逊色。
欢喜轻车熟路的将其中一只瓷瓶打开,冷漠的对明月道:“脱裙子和裤子!!!”语气生硬得很,像极了某些给小学生打针的黑脸医生。
明月不喜的从欢喜手里抢过瓷瓶道:“我伤的是腿根儿,不是后背,还没达到让人照顾的地步,我自己能行。”
欢喜倒是分外不客气,直接将药瓶扔到了明月手里,如同甩掉了一个陈年包裹累赘,转过身去,无聊似的摆弄着药瓶,回头见明月正仔细的擦着药,欢喜神色一眯,将一只殷红色的药瓶里的粉子尽数倒在了帕子里,在明月浑然不觉之时揣在了怀中。
那箭矢射的虽然不深,但因伤口很长,疼痛可想而知,明月却仿佛没有了知觉般,连呼痛都忘记了,脑海只反复着两句话,一句是魏知行关切的那一句“小怡”,另一句话就是“碍眼的村姑”,都说最美不过少年时,最深不过懵懂情,自己与魏知行相识、相杀、相知不过两三个月的时间,怎能抵得过魏知行与那女子相识、相知、相爱二十年的情份?
更何况,那女子,自己虽只是一瞟瞬间,就能看出,她就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不晓人间疾苦的女子,肌肤是那种吹弹可破的,眼睛是那种氲氤迷人的,就连呼吸都带着与生俱来的尊贵典雅,与之相较,自己的喳喳呼呼、一刻不得闲太过小农家子气,如此的不堪一击,如此的哗众取宠,如此的不屑一顾,难怪魏知行一开始与自己见面时,是那样的厌恶自己、嫌弃自己。
一抹苦涩溢上心头,原来,自己火烧火燎的赶过来,不过是自取其辱,那句“他是我男人”是多么大的讽刺,不过是一场笑话罢了。
明月忍着痛出得药房,欢喜眼睁睁的看着女子越发佝偻的背影,嘴角轻抿,脸色凛然,脸上的笑纹竟慢慢溢了出来,如同正午最耀眼的光线,刺得人眼睛都睁不开了。
正堂,魏炎小心的跪于泯王妃身侧,用长长的筷子夹着帕子,远远的擦拭着女子手掌上的血迹,最后倒上药粉子,小心的让女子身后的妇人包扎起来。
泯王妃神态优雅的擦拭了额上的汗水,有气无力道:“行哥哥,刚刚太凶险了,怡儿好怕。”
魏知行低头不语,似女子对着说话的人不是他一般。
泯王妃不以为意,似不胜其痛的轻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