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袁秋华到县城开店后,将婆婆托咐给二姐夫舒志强照顾,但他毕竟是亲戚,纵然长住谢家,身份仍旧是外来客,并非谢家后代子孙,永远也当不了户主,今世也变不成主人,只可限于客人地位。
招客待饭的事,收拾洗涮的事,照顾老人的事,从世情常理的角度讲,谢家崽媳不该麻烦他操劳,除非是儿子儿媳全都拖家带口在外打工,或者迁居城市,乡村老母亲因水土不服,语言不通,出入不便,衣食起居不习惯,生活常规不同,而不愿跟随着一起去。
退一万步讲,就算儿子们全家在外打工,独留寡母在老家守空巢,无人照管,要添累也该烦劳女儿们,或接去长期伺候,或定期回来照料。绝非女儿和女婿反目为仇,女婿吃喝嫖赌,还家暴窃财,逼得女儿离夫出走后,仍然由孤男,独汉,鳏夫,单身的女婿在岳父家,长年照顾夫死,丧偶,守寡,孀居岳母的衣食起居。
但特别之人,凡事总例外,博学使人谦虚,无知使人骄傲,糊涂人不避讳无顾忌,愚蠢人做荒唐不经事,将严肃的事情当成儿戏,反将戏言当成真心诚意。不知是何居心,出于何种目的,宫喜鹊寻死觅活要留下舒志强,“给自己养老送终”,不容许儿子儿媳置一喙。
女婿养岳母的老,儿子儿媳不可以表示同意,同意则意味着“不养老”,亦不可以表示不同意,不同意就是“不孝顺”,或者说不管同意,还是不同意,都是“不孝顺”,因为只有儿子儿媳“不孝顺”的老人,才不得不由女儿女婿“给自己养老送终”。规矩破不得,有理说不得,孝道违不得,儿子儿媳只能负气不管,“悉听尊便,后果自负”。
按亲戚关系的事理人情说,妻子离家出走,先是从婆家出走,只为躲避“不成器”的丈夫,再是从娘家出走,只为逃离“无廉耻”的丈夫,遇到这种两地分居,长期不通音讯,老死不相往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的事实离婚之难堪情形,妻子娘家的任何事,舒志强都插手不得,开口不得,形势不妙,最好是见机识趣,迅速撤退,带着孩子回自己家,另谋出路。
可自力更生,自我负责,对好逸恶劳之懒惰无赖汉来说,却是艰苦负担,遭罪义务,当然会千方百计的逃避责任,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日头昏痛?宫喜鹊一提“养老送终”,无疑是瞌睡送枕头---正合心思,他就满口允诺,到处宣扬,以养岳母的老为已任。
女婿养老,法不明文,俗无约定,尤其是失妻鳏夫,介入丧夫岳母的生活,当时,一个四十出头,正年壮,一个六十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