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筋精肉,咬的啧啧有声。
一块猪手彻底吃完,又捡了枚话梅,果香酒气肉滋味,别带一些清甜,竟比起猪手也不曾差了太多。
恋恋不舍的望了眼话梅炖猪手,不对,是探梅醉酒,转而将目光投向了念茄歌。
鲶鱼炖茄子被叫做这个名,又精心弄了好些花样,拼盘摆放极是别致,居然很有几分风雅有趣,有了探梅醉酒珠玉在前,无名觉得,这道菜也该不会差才是。
下箸炸的金黄,染得橙香的鲶鱼,先是打量了一下这个被当做城墙雕饰的鱼块,才啄了条细细品尝,细嫩软滑,酥皮香甜,味鲜色美,馥郁秾甘。
连看着被自己啄了一块从而露出一丝雪白的“城墙”都和方才不是一个眼神,也顾不得以前为着刺多皮厚对于鲶鱼态度向来平平,挑弄两下,就将鱼块在瓷盘上绽开,白蕊金边,橙红勾勒,恰如牡丹华贵。
将刺一一撇掉,运箸如飞,幼嫩的滋味也好,松脆的外皮也罢,统统能够挠到他连自己都不知晓的那点上,只觉得两千多年光阴简直虚度,像这种水平的菜肴应该也不是极其罕见才是,居然就被自己给统统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