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夕阳透过窗印在白色的墙上,我产生了一种错觉,觉得自己好像活在电影里,还在伦敦一样。
我拿毛巾擦了一个满是冷汗的后背,换了身舒爽的黄色T恤和牛仔短裤后往楼下走。院子里安安静静地,没有人,四周重着不少植物,还有一个秋千架。我坐上去,望着远处挂在屋顶上方的夕阳。我又仔细想了一遍:我在纽约,在法拉盛,在万千老式公寓的其中一间,在一个五十平米的房子里。没有人知道我来到了这儿,就算知道,也不会找到这里。
那一刻我很想哭。
也很想去。
过海关时,海关问了我一个同样会问到别人的问题:你来纽约的目的是什么?
我寻思了几秒,发现自己无法给他一个正确的答案,因为还是旅行签,于是我脱口而出:Travel.
现在我又问自己,你来纽约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对包法利夫人而言去巴黎是死前唯一疯狂想要去达的地方,那么去纽约就是我死前的想要来到的。将自己淹没在各种肤色的人种中,淹没在各种语言之下,庞大的城市之下,我的渺小让我可以无所畏惧。
独自在商场里逛街想买些入秋的衣服,可是信用卡已经刷不出一分钱。我想我大概知道是因为什么。
也许他想让我知难而退,让我明白违背他的意愿没有好结果,可我不会服从的。
最后,我只能撇下那些靓丽的衣服,底气不足的说:“算了,这些衣服跟我也不是很搭。”然后背着店员尴尬的离开,留下了一个自以为很洒脱的背影。
我承认我是个固执又犟的人。即便他将我的卡停掉,让我低头认错,但是为了心中的自由,我宁愿漂泊在纽约。
我将很早就有的想法进行实现,用锋利的剪刀剪掉了全部的信用卡,并将它们全部扔进了垃圾桶里。我发出让人心颤的笑声,连我自己都听的寒毛直竖。
住我隔壁的是一个规规矩矩的日本学者,楼上是一个来自芝加哥某县的美国人,不过我跟他们从来都没有说过话,几乎碰不到几次面,碰道次数多了,寒暄的说一声hello也就没了。
我付了一年的房租后,将普拉达钱包里仅剩的现金全部掏出来做后面的规划,这仅剩下来的三百七十二刀美金,按照规划,我将它分成半个月里的所有生活费,平均每天二十四刀八,不知道能不能熬过去。
我开始明白了生活的苦涩。
更要打好精神去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