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
这时,一名年轻士子站了起来,反驳道:“法不容情!”
“死缓、流缓,皆不应该。我吴国犯罪,从来就没有祸不及父母妻儿的说法!”
“似尚无悖于礼教!”
“犯法便是犯法,绝不能姑息。常言道,子不教,父之过,子孙犯法,祖父母、父母应该承担过失,何有存留养亲之说?”
左丘明缓声道:“足下所言,大缪也!”
“存留养亲,合乎孝道,合乎人情,更是我大吴推行的一种仁政!”
“罪犯要被处死或流放,迟早必有之事,又何必在乎这几年光阴?”
“哼!”
那士子冷笑不已,道:“足下简直是胡说八道!”
“若是死刑犯,准许其存留养亲,岂不是让他多活了几年?”
“要是按照足下的说法,家有祖父母、父母年老或疾病而无其他男丁侍养者,我若为罪犯,致残于祖父母、父母,多奉养几年、十几年,岂不是能逃避刑罚?”
“若只是流放之刑还好说,这死刑犯,断然不能准许其存留养亲!”
“好!”
”彩!”
士子们纷纷拍手叫好。
吴国重视法治建设,所以普法教育深入民间。
犯了死罪,就应该处死,而不是判处死缓。
万一死缓,缓着缓着最后还被减刑,岂不是很荒谬吗?
因此,在关于“存留养亲”的问题上,吴国最终确立的是,被依法判处徒流重刑应当外遣服役的罪犯。
如系独子,或虽非独子但家无十六岁以上成年男子,而家中却有年老、残废或者身患重病的祖父母、父母等长辈亲属需要侍奉养老者。
该犯可不照原判刑罚执行,改处枷号杖责,处罚后返家侍养其亲。
如果犯了死罪,即使是独子单丁,亲老残疾无人奉侍,也不准留养。
此外,罪犯原有兄弟过继他人而可以归宗者,或可以另继者,以及忘亲不孝者,被杀之人亦系独子者等,也一概不准存留养亲……
“那是何人?”
见到那个年轻士子竟然辩倒了左丘明,庆忌一时间来了兴致,询问道。
“回禀大王,这是臣的弟子李克。”
邓析回答道。
“哦,原来是法家士子,你的高足当真不同凡响!”
庆忌很是赞赏的点了点头。
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