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任先生在澳门生意做得风生水起,Mrs任却偏居于香江这一小小的教会学校中,过着半隐居的生活。
陈启安忍不住又叹了口气,他自家这边,也是一笔烂帐,他留学英国时,偷偷改了专业,从商科转到了文学,回来后,又一意孤行的娶了老头子不喜欢的平民女子。
这下好了,本就是私生子,老头子一气之下,直接把他赶出家门,他干脆随了母姓,给老头子扔了狠话:老头子什么时候死,他什么时候回去捧灵牌!
这么多年,他凭借自己的能力,生活倒也过的下去。
只是偶尔碰到宋浣溪这样的情况,便会忍不住去想,如果他低一低头,是不是就不用离家?
他还是那个船王最心爱的小儿子,口袋里钱多的,想资助谁就资助谁!
陈启安摇了摇头,收回漫天的思绪,拿起笔,强迫自己开始构思新的小说——钱包里撑场面用的百元大钞不见了,总得对家里的河东狮,有个交代吧?!
唔,上次写的伦敦佳人反响不错,这次,写个巴黎美人?
……
宋浣溪从学校出来后,见时间还早,先去菜市场买了点菜。
想到老二说很久没吃肉了,去猪肉摊问了下价钱——宋浣溪毫不犹豫的转身去了隔壁鱼摊——靠海的港口城市,鱼肉永远比猪肉便宜。
也不要活蹦乱跳的鲜鱼,直接盯上鱼老板摆在草席上的一排死鱼。
蹲下来,挑两只鱼鳞尚鲜亮,鱼眼还算有神的拣了。
两只鱼加起来,也不过半斤猪肉的价钱。
拿回去做个红烧,口味重点,掩盖下鱼肉不够鲜嫩的缺陷,就是极美味的一道菜。
就是有点费饭。
鱼摊老板手脚麻利的去了鱼鳞,剖了肚,宋浣溪特意吩咐了句,“鱼泡麻烦留一下。”
鱼泡红烧以后,咬起来嘎吱嘎吱,小弟很爱。
收拾好鱼,鱼摊老板拣了根草绳,把鱼眼一穿,草绳又打了个结,递给了宋浣溪。
宋浣溪提起鱼,脚步轻快地朝家走去,心里还是有些可惜。
若是早些年,住在港口附近的时候,起个大早,跑到港口去,等渔船回来,刚打上来的死鱼极便宜,几乎是白送。
现下住的却是有些远了。
父亲一边在教会学校任职,一边在课外教补习班,收入其实颇为可观。一家人省吃俭用,也没攒下多少钱的原因,就是买了眼下住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