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得原来必须轮流充役的农民可以选择以交钱代替服徭役。然后再由官府出钱雇人充役。
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也要缴纳半数的役,称为「助役钱」。
这一举措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保证了田间劳作时,促进了生产发,也增加了朝廷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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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另一个方面,宋代和前代没有什么根本不同。都是统治街级盘剥百姓、稳定政泉的花样。但花样不断翻新。
如果说最大的区,大概就是在赋税这块。汉代太狠,虽然比秦好了,但服了兵役还要上税;唐比较能创,可以用绢代役;到了宋朝就伸手要钱了。
而,宋代的大官僚大地主等也失去了免役特权。
宋之于,虽说它有变,却不能说它有啥建立和创新。大概就像东汉之于西,有事而无政。有形势推,而无制度建立。
接下来到了明代——
我大明「得国最正,驱逐了鞑,最后却又被***所取代。
为什么会导致那种结果?这中间到底是哪里出现了偏差?
如果,历代是专制,朝廷由一个皇帝来独,这一说法用来讲明、清两代是可以的。
比,崇祯皇帝看上去是被架空,底下人一起糊弄他。但其实皇帝仍然大权在,基本上想处理谁就处理谁。
若论汉、唐、宋诸,皇权、相权是划分开的。其间权力比重或有不,但总不能说一切由皇帝专制。
明代虽说一切事权集中在皇,究竟还残存有历史旧传,并不是全由皇帝来独裁。
比,一般小官归吏部尚书任,大官则由七卿、九卿或再加上外面的巡抚、总督商议后公开推,这就是「廷推」。(明代六部九卿合成一,指六部长官。也就是六部尚书与通政使司长官通政使、大理寺长官大理寺卿、都察院长官左都御,为分管国家各项工作的九位最高长,合称:六部九卿。另外还有个小九卿之说)
如果有大,皇帝和各衙门不能单独决,也常由七卿、九卿公,这叫做「廷议」。
再,大的狱讼三法司解决不,也由七卿、九卿开会定,这叫作「廷鞫」。袁崇焕就是这样被定罪的。
「权臣弄权」与「大臣当权」是大有分别的。
大臣是在当时的制度上有他正当地位的。比如宰,若他不问事、不当,反倒是失,是无能。
不是宰相而问事揽,那才是女干,是权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