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哥,我走了。
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面对你,所以请原谅我没有道别。
我为那天的那句话向你道歉,当时我实在没忍住,可我回头想了很久,今时今日,还能找到一个敢扇我耳光的人,多不容易。
几乎所有人都对我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你是唯一的一个。
我感谢你,那一记耳光使我明白了一些东西。
我跟阿香已经谈妥了,我给了她一亿人民币,这笔钱足够她荣华富贵一辈子,去银行办理转账的当天,她家所有人都来了。
钱到账后,她父亲还请我吃了顿午饭。
当天下午,我们就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事情非常顺利,没有任何波澜。我签名时还停顿了一下,但阿香一气呵成,漂漂亮亮地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老实讲,这让我心里仅有的那点罪恶感,彻底一扫而空。
我父亲不再理我了,意料之中的事情,你知道的,很多年前我就不想理他。可真到了这一刻,我蓦然发现,其实我心里已经不再恨他。
他自然不会跟我去俄罗斯。
不过我已经将他安顿好,省里最好的养老机构,最好的福利待遇。
另外,小峰我带走了。
你说得对,他是我的亲儿子,任何因素都不能阻止我将他带在身边。
事实上正如你所说,是我想多了,在将原本谈好的5000万人民币,提高到一个亿后,阿香半句话都没说……哦不对,她总归说了一句——那是你的儿子。
意思就是说,我有权利将他带走。
我会给他最优渥的生活,最好的教育条件,待他与我跟伊凡娜生的孩子一视同仁。
相信我,我能做到这一点。
如果做不到,将来小峰再见你这个大伯时,向你告状的话,你可以再抽我。
我保证受着,一句话都不说。
最后我想说的是,坤哥,无论如何,在我心中,你永远都是我李有光最好的兄弟,我的大哥!
任何事情都无法改变这一点。
我当然还会回来,只是到那时,希望你能原谅我这个不靠谱的弟弟。
李有光
1992年正月初六】
郭永坤独自坐在沙发上,将手中信纸重新折叠好,放回原本的信封中,一时间心里五味杂陈。
李有光走了,年都没有过完,也没有任何招呼,只差人送来这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