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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三六章 狗咬狗(1 / 3)

交代完后,沈云再远远的望了一眼那座小院子,这才祭起清越冠,腾空离去。

端木光站在原地,一是目送他离开,二则也是殿后、清场——从刚才王思恩追来小巷口的速度,充分暴露了修士同盟军对梅县的掌控程度。修士进入了县城里,就等于进入了他们的监视范围。如果他不是在仙山的各大门派里充分领教过,今天根本就反应不过来,也没法给假易玲玲打掩护。而大人的行踪是绝对不难叫修士同盟军或落桑族人知晓的。所以,他必须留下来,给大人清场。

清完场后,他留了个心眼,没有立刻离去,而是敛了气息,几个纵跃,飞跑上旁边的小山头,藏起身形来,居高临下的盯着山脚的密林里。

他没有白忙活。大约一刻钟后,有两拔人马,共十一来人,从两个方向往这边飞奔过来。从穿着和装配来看,不象是一伙的。但是他们的目标显然都是这边的密林子。

端木光心中一动,扯起一边嘴角无声的笑了起来。

两拔人马的速度差不多。但是一拔因为离得要近些,所以估计可以早几十息赶到。

于端木光来说,几十息的时间已经足够了。

接下来,他复又下了山,穿上黑风斗篷,戴上三角黑巾,手执一柄长剑,站在山石下面。

时间恰恰好!

从东南方面赶过来的那拔人马已经悄悄摸进了密林里。

“卑职恭送特使大人!”端木光说着,往大山石上面打了一道白雾符。

此符是最低阶的法符,真正的大路货,便是初级武者也能用。

但它没有多大的用处。因为它打出去后,碰到实物,就会化出一股白色的浓雾。但是这股雾气最多能维持三息。如果碰上有风的话,微风一吹,雾气瞬间就会散开来。

端木光之所以身上还带着这种法符,一是,这是他最初去仙山时,用得最多的一种法符。在大量而长期的使用中,他悟出了一些很有用的用法;二是,今非昔比,因为三息于他来说,可以做的事太多。这道白雾符的用处也更多了。偏偏它现在更加的便宜了,都快与白符纸一个价了。

比如说现在,他用一道白雾符伪装高阶修士离开的情景,隔着三十来步来看,简直不能再象。

当然,只要再往前走上十几二十步,就能发现气息、白雾等诸多的破绽。

可是,谁让那五个人“恰好”是在三十几步开外呢。

他们听到他的声音,很默契的放缓了行进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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