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打开《讲义》第二十六页,子二、夺盗贼物。
这一科是说明盗戒的不共学。「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菩萨见到盗贼,这个盗贼做什么事呢?夺他财物,他去夺取他人的财物。夺谁的财物呢?这以下讲出两个:若僧伽物、或者是窣堵波物。僧伽物等于是十方僧众之物;或者他盗取的是窣堵波物,窣堵波物是佛塔物:他盗取僧伽物跟佛塔物。而且不是盗取一点点,盗取很多,取多物已。盗取以后干什么呢?执为己有,纵情受用。
诸位都知道,十方僧物跟十方常住物,因为它的体性是通于十方,所以他广泛的跟十方僧众结罪,这个罪也特别的重。这个盗贼当然是不深信因果,把十方僧物跟十方常住物执为己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怜愍心,菩萨见到这个众生造了这么大的罪业,他自己又没有防非止恶的功能,而这个罪业天天的增长广大,已经不可能用其它的方法使令他忏悔改过了,所以菩萨起怜愍心,希望他这个罪业赶快停止,不要再相续下去。
所以「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对这个盗贼有情生起了要利益他的动机。他采取什么行动呢?「随力所能,逼而夺取」,菩萨就用他的善巧方便,在他的能力范围之下,以种种的方便来夺取这个盗贼的财物。为什么要夺取呢?因为「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利」,因为他所受用的是三宝物,所以他每一天受用都增长很多很多的罪业,因为这个罪业会到三恶道去受一些无义无利。无义就是不见三宝故,没办法遇到三宝,不能增长智慧的善根,所以叫无义;而且三恶道的果报会使令身心苦恼,所以无利。菩萨因为这样的夺取,所夺财宝,当然菩萨不能占为己有,如果是僧伽物还复僧伽,如果是佛塔物还复佛塔,如果是其它有情物还复有情。这段戒文省略了一段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这一条戒是夺盗贼物。
诸位,我们研究过声闻戒都应该知道,就是在声闻戒里面,佛陀是禁止比丘、比丘尼去夺盗贼物的。比如说在律上讲一个公案:佛世的时候有一个大阿罗汉叫毕陵伽婆磋,毕陵伽婆磋去托钵的时候,他经常去一个乡士的家去托钵,这个家庭夫妇出来供养的时候,他的小儿子也会跟出来,很可爱活泼,就抱着毕陵伽婆磋的腿,毕陵伽婆磋会跟他说一些佛法。
这一天他来托钵的时候,这个居士忧愁苦恼、小孩子也没有出现,尊者就问这个居士说:你今天为什么心情忧愁苦恼?这个居士说:我小儿子被盗贼抱走了,所以我忧愁苦恼。毕陵伽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