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一颦一笑都诱人之极。不造作,发自内心,出于自然。就像晨曦原本就有光,就像百花原本就有香,就像秋枫原来就有那么红,就像冬雪原本就是那么凉----她的美就做到了这般的极致。
“明珠大学界的第一美女。”唐重想,她确实当之无愧。
“女孩子都喜欢听人的奉承话。”苏山淡然说道。“游牧你已经见过了,游家的天才疯子。他生下来就是这样,所以心理异于常人。他在十二岁以前从来没有露面过,甚至很少有人知道游家有这一号人存在。”
“一鸣惊人?”唐重问道。
“何止是惊人?”苏山一脸郑重。她对那些优秀的人物心怀尊敬,无论是敌是友。“他用一百万入股新股柯斯科技,三个月后柯斯科技股份暴涨,获利二十七倍。他用这笔钱去炒白银,半年之后再次获利十五倍。又用这笔钱收购天方音乐和旗下所有的网站和音乐版权,一年之后操作上市,身价过二十亿。”
“确实让人惊叹。”唐重说道。这种聚集财富的速度,能够和那些耳熟能详的传奇人物相媲美。
“更重要的是,他做这些并没有得到家族的支持。当然,那个时候的游家也没想过要支持一个被他们看来最好永远都不要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残疾。从头到尾,只有家族基金提供给他的一百万创业基金。”
“他也是个可怜人。”唐重叹息着说道。
“不错。像是很早就预感到自己的命运,所以他在十二岁以前博览群山。天文地理政治经济哲学佛理无一不读,无一不精。更重要的是,他是自学成才。甚至都没有请教过任何老师。一个人心存野望,逆天改命这样的事情也就自然发生了。现在,游家把他当宝。”
“可是----”唐重指指他的脑袋,说道:“我怎么总感觉他这儿有问题?”
在唐重的眼里,游牧只是一个自负、暴戾、性格冲动,没有头脑的富二代。
苏山笑了。
“因为自卑。”苏山说道。“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天生残疾。之所以掩饰,是因为他过于在乎这一点儿。在十二岁以前,他除了读书,几乎不和任何人接触。也就是说,他只有知识,没有情商,不懂人情世故。”
“自从他出现之后,打伤了十几人,打断别人腿骨两人,其中一人是自己的表哥。因为耻笑一声‘瘸子’,他舅舅的女儿被他用刀片一片一片划破脸皮毁容-----游家的人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做‘疯狗’。”
唐重眯着眼睛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