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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给主父偃求情、翻案?(1 / 1)

关于在那齐国被审讯的一幕,主父偃还依稀记得……

公堂就在他曾审讯过黄门总管的厅里,张汤很自信地担任了主审。

他冷酷的眼睛扫视了一下府役和主簿,然后向汲黯微微点了点头,就开始讯问。

“你回到临淄后,遍召族亲宾客,散金绝交,可有此事?”

“确有其事。”

张汤又问这些金子的来历,主父偃看了看他没有回答。

不回答?张汤笑了笑,并未去追问。

“有人上书陛下,说你收受贿赂,且资额巨大,可有其事?”

主父偃很爽快地就承认了。

这让张汤很吃惊,自他到廷尉府主持审案以来,没有哪个罪犯这么快就认罪的。

眼前这个小个子的齐人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就承认了受贿的事实。

他竟是连装聋作哑也不做。

“好个主父偃,陛下将‘推恩’重任委任于你,你不思报效朝廷,却到处受贿敛财,该当何罪?”

“不劳廷尉大人动怒。罪职虽受诸侯贿赂,依律当治罪。

然推恩削藩,功在社稷,罪职也无憾了。不过罪职敢问两位大人,王侯、豪富之财又从何来?

罪职取他人不义之财,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

从小吏走到今天位置,张汤一直在夹缝中谋求前程。

为了博得陛下的信赖,他不惜严刑株连,诬陷他人。

他知道这样的结果会在朝中树敌过多,因此他自律甚严,从不贪贿。

像主父偃这样直言不讳为贿赂辩护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真所谓人各有品,世相繁复。

接下来的审讯就不那么顺利了。

张汤从贿赂讲到齐国之事。指控主父偃草菅人命,逼死齐王。

主父偃不承认:“此纯属诬告,罪职奉旨到临淄审理宫庭y乱一案,依律行事,尤重举证,不曾有逼死人命之举,齐王之死非罪臣所迫,实乃畏罪自杀而已。”

“大胆!”

张汤拍打堂木,步步紧逼道,“既是依律行事,齐王与翁主又怎会死于非命?”

“在下方才说过了,齐王、翁主乱伦丧德,慑于圣威,自杀身亡。”

“你果真没有诱供?”

“没有!”

“你果真没有逼供?”

“没有!”

“既没有诱供,亦没有逼供,齐王作为一国之君,为何自杀?”

“自寻死路,咎在齐王,此等不忠不伦之人活该万剐,与罪职何干?”

“狡辩!”

主父偃的傲慢、冷漠和对指控的拒绝,都让张汤觉得遇到了一个棘手的对手,但这并不影响廷尉大人的自信。

他坚信酷刑之下必有真实的口供,他还没有见到过能熬过皮肉之苦的罪犯。

“大胆狂徒,本官晓之以理,你竟拒不招认。来人!拖下去,大刑伺候。”张汤冷笑道。

话音刚落,他的耳边就传来一声“且慢”,一直坐在旁边观看审理过程的汲黯说话了。

“张大人!在下还有几个不太明白的案情,需要嫌犯回答。”

“哦?请汲大人问吧!”

汲黯起身来到主父偃面前:“你传讯黄门总管是在何时?”

“午前巳时。”

“嫌犯画供是在何时?”

“午后未时。”

“你中途可曾离开?”

“不曾离开。”

“何人可以作证?”

“齐国内史和黄门总管均在场。”

“齐王自杀的消息,你是何时得知的?”

“黄门总管画押之后,有人来报,说齐王和翁主在王宫饮鸩自杀,罪职大惑不解,齐王当时并不知道黄门总管的供词,不知为何选择了自裁?罪职估计是有人迫使,或者说他们并非自杀而是……他杀!”

“如此说来,你果真与齐王、翁主之死毫无干系?”

“罪职连受贿都不否认,还有什么不能认罪的?然非在下所为之事,决不胡乱承认,还请大人明察。”

“你说的倒也有可信之处,本官和张大人一定会凭据量刑的。”

最后的结果是他的案子要移送京都,奏明陛下。

主父偃这时对汲黯怀着感激,使他免遭酷刑之苦。

即使是之后仍旧改变不了死路一条,能在死前不那痛苦,也不失为一种幸福。

且不论陛下想不想让他死,就是那些诸侯王的上书,也足够让他死一遍了。

这不是和先帝的戏码一样么?

自己好歹还贪污了,晁错何罪之有,竟至于被诓骗着受极刑了。

除了当初朝堂上的屡屡争辩,司马道上的邂逅讥讽,他对汲黯有了一种新的认识。

为什么一个只官居九卿的主爵都尉,都让陛下无法在他的面前随意放纵呢?

为什么他的矜持和傲岸,却让卫青分外地钦敬呢?

原来,在他背后是品节铸就的不可侵犯的伟岸。

至于这份伟岸是不是故弄玄虚,他就不太清楚了。

但主父偃并不知道,围绕这件案子,张汤与汲黯发生的争辩。

汲黯道:“根据主父偃所述,在下认为齐王自杀一事与他无关。”

张汤不解道:“大人何以见得?”

“没有证据证明主父偃进入王宫对齐王施加压力,而内史和黄门都证明他在审理现场,没有离开。”

“难道他没有在审案前与齐王接触么?”

“虽然齐王后宫乱伦早有传闻,但作为主理此案的朝廷大员,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怎能以此要挟齐王呢?况且,他面对的是诸侯国君,岂可当做儿戏?”

汲黯十分了解张汤的官品,知道单靠自己是很难说服他的。

在与张汤争论过程中,他一直在寻找可以支撑自己的说法。

“在下记得,高皇帝七年(公元前200年)曾有制曰:县道官狱疑者,各谳所属两千石。

两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所不能决者,皆移廷尉,廷尉亦当报之。

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傅所当必律、令以闻。

此案既然一时不能判决,在下以为,当奏明陛下决断。”

就这样,他被解到了京城……

他回到京城,却牵动了李敢的心,乃至于押解主父偃的囚车经过安门大街时,李敢还见到了一面。

说实话,李敢是有些崇拜主父偃的,五鼎烹之的言论类似不能留芳百世亦要遗臭万年,这种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气质,很合李敢口味。

他已然决定了,趁着明日献纸的时候,他要替主父偃说情,乃至亲手动手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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